现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高县纪委
2017年9月19日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
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全力服务保障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宜纪字〔2017〕9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摆在当前纪委工作的首要位置,凝聚监督合力,紧盯工作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实现2020年全县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找准职责定位,重点查处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脱贫攻坚“两个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查处基层党委、政府在贯彻中央、省、市、县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年度脱贫计划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进展缓慢,对扶贫检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处理不到位,以案谋私、压案不查,不敢担当,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问责的没有问责等问题。
(二)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方面。重点查处相关主责部门在 “落实脱贫攻坚三大机制、实施十大扶贫工程、加强五大体系建设”中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推动不力,在扶贫对象识别、项目验收、脱贫验收中底数不清、工作不实、推诿扯皮,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违规结存、资金闲置,违规实施、 随意变更扶贫项目等问题。
(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方面。重点查处在扶贫资金项目财物监督管理使用中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以及利用职务便利索要回扣、违规收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帮扶工作作风方面。重点查处帮扶部门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弄虚作假,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等问题。
三、主要举措
(一)深入乡村一线监督检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走出办公室,在最基层、第一线直接了解情况,倾听群众声音,准确掌握辖区内脱贫攻坚工作现状、扶贫政策落实和群众诉求办理情况,及时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搞数字脱贫等问题线索。开展扶贫领域“打通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行动,采取电话督查、微信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督查方式,县、乡两级纪委结合脱贫攻坚台账,定期电话抽查各级扶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各乡镇纪委各组建1支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督查组,成员要求熟悉纪律审查、财务审计、扶贫业务工作,适时参与县纪委组织的督查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研究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工委
(二)对扶贫领域信访问题清仓起底。从今年9月起,在全县开展为期2个月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活动。县纪委信访、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执纪审查部门以及纪工委要对 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违规违纪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列出问题线索清单,由县纪委信访室汇总后报纪委主要领导批办,每月月底前整理上报问题线索台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县纪委要在政府网站公布举报电话、来信地址,开设“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直通车”,乡镇纪委要将县、乡举报方式公告到行政村、村民小组,方便群众举报。县纪委举报电话:2511919,来信地址:上高县纪委信访室。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要逐件登记,优先办理,当天呈批处置,第二天转办到位,一周后上报办理进展情况,逐月梳理汇总办理情况,建立台账,专人专管,并逐级报送纪委信访室。
责任部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纪检监察室、各纪工委、宣教室
(三)强化重点工作巡察督查督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度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统筹扶贫领域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掌握全县工作进展情况,围绕工作重点和突出问题部署专项行动,结合纪委其他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巡察办对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将扶贫专项巡察作为巡察工作重要任务,着力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各纪工委按对口联系原则,强化对联系地区和单位的督促指导,适时组织召开联系单位会议,及时掌握联系单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展情况。干部室要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在挂点帮扶工作中率先垂范,以严的要求、铁的纪律、实的作风投入脱贫攻坚工作,力争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挂点帮扶村、结对帮扶对象如期脱贫,成为全县脱贫攻坚示范点。各纪工委要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积极收集掌握所监督单位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督促部门履职尽责,所监督单位承担“十大扶贫工程”牵头责任的纪工委,每半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扶贫政策项目资金专项督查工作情况。
责任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巡察办、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室、各纪工委
(四)加大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查处问责和督办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首要任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伸黑手”的决不客气,严惩不贷;要切实加强扶贫领域工作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问题线索排查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每月信访室向纪检监察室、纪工委提供扶贫领域信访问题清单,案件监督管理室向纪检监察室、纪工委提供问题线索和案情清单;纪检监察室、纪工委定期组织开展线索处置和责任追究专项督查活动,对问题线索挂图作战,紧盯不放,并选择一批典型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必要时组织力量直接查办;审理室定期组织扶贫领域案件质量专项检查抽查。乡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持续加大扶贫领域问题查处力度,紧盯工作重点,以问题线索为靶向,集中力量快查严处,一条线索都不能遗漏,对责任要一追到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用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纪律保障。对于查处问责力度偏弱、工作滞后的乡镇纪委,每半年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进行约谈。
责任部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纪工委、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五)定期通报曝光。坚持党内通报和媒体曝光相结合,县、乡两级联动,加大通报曝光频次和数量,每月通报一期,对本辖区查处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脱贫攻坚“敷衍塞责必问责、敢动‘奶酪’必严惩”的强烈信号。各乡镇纪委每月将查处和问责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于每月28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宣教室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工作宣传方案,紧贴工作重点,紧跟工作节奏,主动挖掘素材,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重点做好中央、省、市级相关媒体上稿工作,大力宣传我县典型做法和亮点工作,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责任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宣教室、纪检监察室
(六)强化调度分析。实施“月报告、季通报、半年一调度”的工作机制。乡镇纪委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每季度对本地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情况进行数据分析,通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做好工作调度;开展随机抽查,检查了解问题线索交办、问题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情况,推动任务落实。巡察办要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研究室要紧扣工作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每年开展1-2次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题调研,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为决策部署提供有力参考。
责任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巡察办、研究室
(七)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县情况,以工作实效为评判标准,制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考核评分细则,将专项考核纳入乡镇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责任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室、纪检监察室、巡察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县纪委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综合调度、督促指导、督查督办、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由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联席会议,由县纪委书记、县政府分管领导为正、副召集人,定期调度分析、研究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有关工作,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联席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发现问题线索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二)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责任追究,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以及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要进行“一案双查”和“双问责”,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扶贫领域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党委(党组)、纪委(纪工委),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于出现的普遍性问题,要深入查找漏洞,督促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
(三)保持高压态势,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一律“零容忍”,严惩不贷。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存在的问题,坚持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双管齐下的原则,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者仍然频发多发的地方和系统,该撤换的撤换,该处分的处分,绝不姑息迁就。对典型案例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正风反腐的强大震慑。同时把握既要通过查处曝光典型事、问责典型人来传导工作压力,推动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又要注重把握政策,区分问题性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
(四)重心下沉基层,务求工作实绩实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要做到力量下沉到基层、人员深入到一线,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扶贫的方方面面。县纪委除查办重大案件和全县性督查外,原则上不抽调基层纪检干部,保证基层监督执纪问责力量。要严格控制督查次数,可合并督查的,合并进行,尽量避免对同一个地方或基层单位多次督查。要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作风,除市纪委要求的报表和材料外,未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制定报表和要求基层报送其他材料,不印发专项简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确保基层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工作落实。对于市纪委和县纪委要求填报的表格和资料,要认真对照填报说明组织填报,不虚报、瞒报、漏报,统计报表数量和质量将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采取切实措施,扩大社会宣传面,积极向中央、省、市纪委媒体平台、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简报》等平台投稿,展现工作成效,营造良好氛围。既要运用网络、电视、广播、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也要结合农村实际,采取各种方式,深入企业社区、村组屋场、田间地头,用简洁朴实、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宣传扶贫纪律规定,发动群众监督,形成监督执纪强大舆论氛围。
各乡镇纪委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统计表》于每月28日前、每季度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856室,联系电话:2518262,联系邮箱:sgjw_lzs@163.com)。
附件: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