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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塔下乡曾家村往新余方向加油站后面有一家养猪场污染问题处理情况反馈单

2017-09-19 10:22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督办

处理情况反馈单

转办/督办编号

环督宜转〔2017〕57号(编号7-20)

转办/督办时间

2017年9月13日

反馈时间

2017年9月16日

反馈人(签字)

冷水清

经办人(签字)

张亮、颜嘉琪、陈焕文

处理情况及

存在问题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上高县塔下乡曾家村往新余方向加油站后面有一家养猪场,养殖规模约几百头,与居民区仅隔两三米,散发恶臭味,污染环境。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该信访件于2017年9月13日转至上高县人民政府,为环督宜转〔2017〕57号(编号7-20)。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该举报属实。该信访件反映区域属上高县塔下乡管辖,长山行政村曾家自然村。被举报的养殖户户主为李国平。

1、项目建设概况

李国平,塔下乡长山村人。2004年兴建的猪场,2010年停养,直到2016年4月复养。养殖规模:存栏生猪约1100头。该养殖场占地面积约2500㎡。

2、污染防治概况

李国平生猪养殖场位于村庄200米范围内,属禁养区。建有三级沉淀池两个,其中一个约20立方米,另一个约25平方米。未建储粪池和沼气池。猪粪堆积在围墙下,每天有车拖走。现场气味刺鼻,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9月15日,接环督宜转〔2017〕57号信访件(编号7-20)后,由上高县畜牧水产局张亮、颜嘉琪,环境保护局陈焕文,塔下乡晏丛泽,长山村李长春、夏冬才、曾小娇等人员组成工作组,立即对曾家村往新余方向加油站后一家养猪场,散发恶臭气味,污染环境信访件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查,确实存在个体户养殖生猪,且在禁养区范围内。上高全县上下正在开展禁养区猪场拆除工作,截止9月14日,全县已拆除猪场7781家,130.3178万㎡,其中,塔下乡已拆除260家,45105㎡,完成68.75%。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

李国平养殖场在村庄200m范围之内,属于禁养区内养殖畜禽且确实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整改措施:1、李国平养殖场在村庄200m范围之内,属于禁养区,上高县塔下乡已将其列为禁养区拆除范围,将于今年年底前拆除到位。

2、塔下乡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其在规定时间内退养拆除到位。

八、问题解决情况

塔下乡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与养殖户的沟通,帮助其尽快将存栏生猪出栏,同时督促李国平养殖场签订拆除协议。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果,将通过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加盖公章)

2017年9月16日

备注

供稿: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