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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 的通知》要求的通知

2017-04-17 12:25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2017年民生工程安排方案>

的通知》要求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民生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2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办将2017年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着重围绕的8个方面、涉及我县的49件实事进行了分解落实。现将《2017年全省民生工程涉及上高内容分解落实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加强跟踪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分别在3月、6月、9月、12月的30日前,将一季度、半年、前三季度、全年的工作进展情况反馈至县政府办督查室(524室)。纸质版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13576599655,电子邮箱:21373844@qq.com。

附件:2017年全省民生工程涉及上高内容分解落实表(上府办字〔2017〕22号附件)

2017年2月27日

供稿: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