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县长刘平主持召开了县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关于2009年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
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县财政局提出的关于2009年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会议原则同意2009年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请县财政局按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常务副县长刘军生审核把关,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要求:
1、要全力以赴发展经济,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完成。
2、要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压缩行政开支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3、要坚持优先保障原则,做到保工资、保民生、保稳定、保法定支出合理增长。
4、要加强财政资金的调度和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二、关于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设立问题
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县国资办提出的关于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设立问题。议定:
1、同意成立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公司主要职责是搭建融资平台,提供资金筹集、融资担保等服务。
2、公司人员从县国资办、县营运中心内部调剂。同意县营运中心定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由县财政安排3万元开办经费。
3、公司的设立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具体请常务副县长刘军生协调。
会议要求,县国资办要加大工作力度,国有资产营运要尽快进入实质性运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全县国有资产统一经营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三、关于机构编制问题
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县编办提出的关于机构编制问题。议定:同意将“县妇幼保健所”更名为“县妇幼保健院”,更名后其机构规格、单位性质及人员编制均保持不变。
此议题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
四、关于从高等院校毕业生中选用专业干部问题
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的关于从高等院校毕业生中选用专业干部的实施办法。议定:
1、同意2009年从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中选录30名专业干部充实到县直单位工作。选录专业干部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 后出生)。对工民建、水利水电工程等我县急需的专业性较强岗位,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历,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条件,用人单位可直接到高等院校选录。
2、成立选用专业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刘军生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叶桂才,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秋勇、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罗耀平任副组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原则同意《关于从高等院校毕业生中选用专业干部的实施办法》,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此议题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
五、关于2009年度选用大专以上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问题
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县卫生局提出的关于2009年度选用大专以上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问题。议定:
1、同意2009年从历届、应届全日制普通医学类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中选用12名医疗专业人员充实到乡镇卫生院。选用医疗专业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成立选用医疗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刘军生任组长,副县长李永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叶桂才,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局长陈秋勇,县卫生局局长李林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卫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卫生局。请领导小组根据选用条件按程序操作,切实作到公正、公开、公平。
六、关于2009年我县中小学补充教师问题
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县教育局提出的关于2009年我县中小学补充教师问题。议定:
1、同意2009年选录58名教师充实到县城学校(含敖阳小学),其中:从农村中小学选调40名;上高中学、上高二中和县职业高中共招录15名,县幼儿园招录2名,县特殊学校招录1名。
2、同意2009年招录57名教师充实到农村中小学,其中:向社会招录32名;安置场办老师25名。
3、成立选录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刘军生任组长,副县长李永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叶桂才,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 长陈秋勇,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游春生,县教育局局长杨春生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成立选调农村学校教师和校长到县城学校任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副 县长李永祥任组长,县教育局局长杨春生任副组长,县监察、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4、原则同意《2009年选录教师实施办法》以及《2009年上高县选调农村学校教师和校长到县城学校任教的实施办法》,请县教育局按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5、请县编办、县教育局就全县学校教师编制调整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意见。
会议要求,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县城中小学,尤其是县城小学的划片就学管理,切实缓解县城学校“大班额”问题。
七、关于2009年高、中考奖励办法
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县教育局提出的关于2009年高、中考奖励办法。议定:原则同意县教育局提出的《关于2009年高、中考奖励办法》,请县教育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文执行。
八、关于推进2009年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
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县发改委提出的关于推进2009年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议定:原则同意县发改委提出的《关于推进2009年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请常务副县长刘军生组织相关部门梳理把关后,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
九、关于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问题
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县机关事务局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请示。议定:
1、为认真做好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同意县机关事务局今年从高等院校招录1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请县选用专业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2、由县财政安排5000元用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
3、请常务副县长刘军生牵头召开有关会议部署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关于向工商银行申请搭桥贷款问题
会议听取了县城投公司提出的关于向工商银行申请搭桥贷款的情况汇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议定:同意由县城投公司代表县政府向工商银行申请搭桥贷款,请县城投公司按程序操作,具体由常务副县长刘军生协调抓好落实。
十一、关于全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意见
会议听取了县交通局提出的关于全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认真讨论和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议定:同意近期召开全县交通工作会议,总结2008年交通工作,部署2009年交通工作任务。具体由副县长晏共和牵头组织。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今年的渡改桥项目建设圆满完成。要积极争取资金,尽早启动上分公路、上棠公路、上新公路等市管公路维修建设。
十二、关于限制生产实心粘土砖、县城规划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问题
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县经贸委提出的关于限制生产实心粘土砖、县城规划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问题。议定:同意以县政府名义下发《关于限制生产实心粘土砖、 县城规划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请副县长肖辉明在组织相关部门讨论的基础上,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该项工作执行到位。
十三、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问题
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县人寿保险公司提出的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问题。议定:
1、同意调整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收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75元,其中个人缴费45元,单位或财政负担30元(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各级财政安排,自收自支单位和企业由单位安排)。
2、调整收费标准后,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限额由每人每年12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4万元。
3、调整后的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收费标准及赔付限额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十四、关于开展2009年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问题
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县农业局提出的关于开展2009年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问题。议定:
1、同意在泗溪镇、敖山镇、翰堂镇、蒙山乡、新界埠乡、野市乡等6乡镇开展水稻种植保险试点工作。
2、同意成立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调研员晏晓勤任组长,财政、农办、农业、人保财险、气象及试点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
3、原则同意《上高县2009年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请县农业局按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以县政府办名义下文执行。
4、由县财政安排12万元,用于支付水稻保险保费县级补贴资金。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及乡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落到实处。
十五、关于对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
会议听取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议定:
1、同意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计划生育清查清理活动。
2、原则同意《关于开展城区计划生育清查清理活动的实施方案》,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
出 席:
刘 平 刘军生 晏共和 张 鲛 李永祥
肖辉明 晏晓勤 李明星 章自力 叶桂才
请 假:
钟新美 徐国平
列 席:
吴校全 熊 辉 黄 雷 黄义清 周文金
冷润喜 孙学先 陈秋勇 邓果英 李 林
罗耀平 李森林 杨春生 甘利华 胡金才
应发生 李俊平 黄流牙 宋景林 晏新平
黄增华 吴竹生 徐彦如 黄 曦 赵斯进
罗二林 况德和 朱敏清 谢 恒 毕福林
刘永强 黄雪梅 罗卫红 彭情友 吴才明
晏小明 熊筱红 唐 武 徐清龙 何 江
胡 锋 陈小林 曾向东 黄灵宁 冷兆云
黄 彤 陈双典 王丹雄曾银龙 张文辉
卢洪星 黄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