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县长刘平主持召开了县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关于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问题
会议议定:
1、原则同意将县人民检察院墨山检察室升格为副科级机构;将县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升格为副科级,升格后仍为县检察院内设机构,并下 设综合科、反渎职科、反侵权科三个职能科;在县文化馆增挂“上高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牌子。此事项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2、同意将县减灾委办公室的机构及职能由县气象局划归县民政局。
3、同意将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的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职能调整到社会事务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公室增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牌子,并明确1名在编人员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调整后的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不变。
4、同意成立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为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关于2009年从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选用专业干部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认真听取了关于2009年从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选用专业干部的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整个选录工作坚持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会议同意县选用专 业干部领导小组提出的选用专业干部拟选用人员名单,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办等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三、关于2009年选用大专以上医疗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真听取了关于2009年选用大专以上医疗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整个选录工作坚持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会议同意县选 用专业干部领导小组提出的选用大专以上医疗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拟选用人员名单,请县卫生局、编办等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企业招工问题
会议认真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企业招工问题。议定:
1、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企业招工考核办法的通知》,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交常务副县长刘军生、副县长韩林平把关后,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
2、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强与企业沟通,敦促企业提高员工待遇,改善工作环境,有效控制企业员工流失率。
3、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就如何解决全县企业招工问题拿出具体办法。
五、关于县招投标机构更名问题
会议议定:根据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文件精神,同意将上高县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上 高县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上高县招投标中心更名为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进 一步完善其职能,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的程序。
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六、关于县工业园区和敖阳街道部分道路命名问题
会议认真讨论了关于县工业园区和敖阳街道部分道路命名问题。会议要求,工业园区道路命名要根据国家有关道路命名原则和我县实际,突出园区特色和文化,道路 命名要彰显大气、吉祥。请县民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重新拟定县工业园区部分道路命名,提交下次政府常务会讨论。
七、关于我县城区小学划片和学生就读资格认定问题
会议议定:
1、原则同意县教育局提出的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的方案,请县教育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交副县长张鲛把关。
2、县教育局要加强上高四中领导班子、师资力量、学校设施等建设,进一步提高上高四中整体教学水平和质量。
3、县教育局要切实做好划片招生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理解支持,确保平稳过渡。
4、其它各中小学要规范招生行为,遵守招生纪律,确保招生秩序平稳。
5、同意教育局提出的学生划片就读资格认定意见,对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读条件,要与县里出台的有关政策相衔接,请教育局把好关。
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八、关于启动上高抗日会战纪念馆(博物馆)建设问题
会议议定:
1、成立上高抗日会战纪念馆(博物馆)筹建领导小组,由县长刘平任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局,由县文化局局长胡周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筹建工作请副县长张鲛牵头负责。
2、请县文化局加大跑项争资工作力度,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对上高抗日会战纪念馆(博物馆)项目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项目选址等具体建设事项待项目确定后再提请县政府研究。
九、关于2009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经费问题
会议议定:
1、成立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李永祥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局长简方正兼任办公室主任。
2、由县财政安排20万元作为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经费。
十、关于全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汇报及贯彻意见
会议认真听取了关于全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汇报,并对贯彻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议定:
1、同意从8月1日起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专项整治活动,活动要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及处理意见。
2、同意《关于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请副县长李永祥把关后,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下发。
3、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且排位后三位的乡镇场(街道)同意下发重点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到位。
4、同意近期召开全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具体请副县长李永祥负责组织。
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十一、关于上高县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问题
会议认真讨论了关于上高县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问题。议定:
1、成立县农房登记发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肖辉明任组长,县房管局局长晏新平、芦洲乡乡长冷淑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由晏新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由副县长肖辉明组织实施。
2、由县财政安排1万元作为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经费。
会议要求,县房管局、芦洲乡要精心组织,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我县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上高县支局运转经费问题
会议认为,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上高县支局有利于方便企业业务办理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会议议定:
1、由县财政安排10万元用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上高县支局开办经费和今年运转经费,实行包干使用;以后每年由县财政预算安排4万元作为其人员和办公经费。
2、国家外汇管理局上高县支局挂牌仪式事宜由副县长钟新美与省市外管局协调确定。
十三、关于县白水泥厂改制问题
会议认真讨论了关于县白水泥厂改制有关问题。议定:
1、鉴于县白水泥有限公司职工不稳定、产权不明晰、资不抵债等实际情况,同意由县白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依法破产。
2、启动对原县白水泥厂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置换、解除劳务关系工作。具体由副县长钟新美负责实施。
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出 席:
刘 平 刘军生 晏共和 张 鲛 李永祥
肖辉明 韩林平 钟新美 周方浩 李明星
徐国平 章自力 叶桂才 晏慧珍 冷水清
列 席:
吴校全 熊 辉 黄 雷 黄义清 周文金
丁谷永 孙学先 吴才明 范友根 张中华
欧阳玮 胡周文 冷润喜 陈秋勇 李 林
李俊平 何 江 徐彦如 晏新平 罗维荣
罗耀平 晏春华 简方正 陈小林 李福兴
江文润 冷淑梅 朱敏清 赵斯进 赵勇强
李水连 涂 杰 聂剑峰 陈义国 黄卫民
聂长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