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县长刘平主持召开了县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关于从高等院校毕业生中选用专业干部问题
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的关于从高等院校毕业生中选用专业干部问题。议定:
1、原则同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的《关于从高等院校毕业生中选用专业干部实施办法》,从高等院校毕业生中选用20名专业干部充实到县直单位工作, 选用4名专业干部到乡镇站所工作。选用专业干部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水利工程、工民建、路桥等我县急需的专业性较强岗 位,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历,且根据报名情况,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条件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2、成立选用专业干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军生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叶桂才,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和平任副组长,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实施办法》作进一步修改,交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军生把关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二、关于劳动保障工作有关问题
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的关于劳动保障工作有关问题。议定:
1、原则同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的关于下达2008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意见,请副县长韩林平审核把关后,以政府文件下发执行。
2、同意近期召开全县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总结2007年劳动保障工作,表彰先进,部署2008年劳动保障工作任务,请副县长韩林平负责牵头组织落实。
3、同意适当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比例,将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本县县级医院住院的补偿比例提高两个百分点,与周边县、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水平 保持一致。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密切关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加强调度,既要保证参保人员得到实惠,又要确保基金安全。
4、同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20元(每学期缴费10元),不划入个人帐户。教育等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要予以支持配合。实施过程中,要把有关政策宣传解释清楚,确保稳妥推进。具体由副县长韩林平协调抓好落实。
5、关于破产改制企业医疗补助金问题,由副县长韩林平协调民政、劳动保障、经贸委、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省市文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关于鼓励台商投资和扶持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县政府办提出的《关于鼓励台商投资和扶持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议定:《若干意见》要从我县实际出发,突出我县特色,既要真正体 现对台商的优惠,又要与我县现行的优惠政策相衔接。请县政府办按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尽快组织台办、财政、工业园、招商、教育、工商等有关部 门进行讨论后,再提请政府研究。
四、关于2008年上高二中等三所学校招聘本科毕业生问题
会议认真听取了县教育局关于2008年上高二中等三所学校招聘本科毕业生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整个招聘工作操作程序规范,做到了公正、公开、公平。会议同意县教育局提出的选录人员意见。
五、关于上高县2007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县畜牧水产局提出的关于上高县2007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议定:
1、原则同意该使用方案,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军生,县政府副调研员晏晓勤把关后执行。
2、在城市规划范围内和工业园规划区内的生猪养殖户不列为奖励对象。奖励资金具体使用条件,要征求规划、工业园、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会议要求:奖励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同时,要加大资金使用监管、跟踪问效力度,做到公开透明,确保奖励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六、关于敖山华侨农场撤场建镇有关问题
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县政府办提出的关于敖山华侨农场撤场建镇有关问题的请示。议定:
1、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24号)文件精神,撤销敖山华侨农场建制,设立敖山镇,加挂上高县敖山华侨农场管理区牌子。
2、同意将原由敖山华侨农场管辖,2003年9月因农村税费改革而整体划归野市乡管辖的晏家、接官、贯埠、廖家、店上、居井六个村委会整体划归敖山镇管 辖;撤销敖山华侨农场敖背、长岭、园艺场分场,设立敖背、长岭、洋艺村委会;撤销洋林、大坪分场,设立洋林归侨少数民族聚居村和大坪归侨少数民族聚居村委 会;撤销亭上分场,成建制划归洋艺村委会管辖;恢复设立镜山村委会,管辖范围为2003年9月税费配套改革成建制划归晏家村委会管辖前的管辖范围;石洪桥 居委会保持不变。请民政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尽快报批。
3、建议县委、县政府成立敖山华侨农场撤场建镇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军生任组长,副县长晏共和、李永祥、张鲛任副组长,政府办、组织部、财 政局、编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工部、民政局、敖山华侨农场、野市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政府办。
4、敖山华侨农场撤场建镇涉及人员、编制、财政、社保等问题,要按照“尊重历史、公平合理、保持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请领导小组尽快拿出具体方案报县委、县政府。
会议要求:1、涉及敖山华侨农场撤场建镇管辖范围调整的地区,要保持工作的正常开展,尤其不能影响工业园区的建设。2、要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3、敖山华侨农场、野市乡要严格遵守财经、人事纪律,暂时冻结人事调配,加强对所涉村的财务管理。
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出 席:
刘 平 刘军生 晏共和 张 鲛 李永祥
肖辉明 刘志斌 严旭辉 韩林平 晏晓勤
钟新美 李明星 谭伟力 饶 程 章自力
叶桂才
列 席:
吴校全 熊 辉 黄 雷 黄义清 熊光明
周文金 龙 伟 冷润喜 邓果英 罗耀平
孙学先 曾银龙 冷水清 晏慧珍 杨春生
罗二林 黄流牙 应发生 汤高华 罗晓安
黄 曦 吴景成 李 林 蔡宜萍 李俊平
黄昌明 漆国平 李森林 彭情友 范友根
胡瑞云
二OO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