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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11月26日,上高县委书记、县级总林长胡海洋签发2020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集中开展林长制巡林工作专项行动令》。
总林长令指出,2020年林长制写进《森林法》,中央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全面推行林长制,实现了林长制工作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上升为国家制度。县乡村三级林长要认真履职尽责,担负起保护发展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总林长令要求,在12月15日以前再集中开展1次责任区域巡林工作任务,负责督促协调责任区域内全面落实上级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重点督导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控、造林绿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一长两员”日常履职尽责等工作情况,切实有效解决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方面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实现我县林长制工作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为推动上高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生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