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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宜丰联络线项目设站收费的函

2020-11-27 08:58 来源:江西省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宜丰联络线项目设站收费的请示》(赣交财务字〔2020〕29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宜丰联络线项目按经营性公路立项,设收费站。

二、全线设1个收费站,即双峰收费站。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在收费期内,若国家出台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三、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和收费管理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供稿: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