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宜春市上高县芙蓉广场香溢花城小区离老工业园最近的两栋居民在夜间7—8点经常性闻见异味。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6批,由中共上高县委、县人民政府承办,12月19日收到,12月21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要求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宜春市上高县芙蓉广场香溢花城小区实名为宜春市上高县静山.香溢花城小区,位于上高大道15号。小区属房地产开发项目,2012年10月开工建设,规划住房900余套,2014年10月陆续交付业主,现已入住300余户。老工业园实为县工业园区镜山综合园,静山.香溢花城小区距离综合园最近的是第23栋,有业主入住。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19年12月19日上午9时20分及晚间18时50分,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分局副局长张树和,环境监察员熊江峰、冯万、丁凯等赶赴现场,采取现场勘查、走访询问、现场监测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情况不属实。
现场检查,小区第23栋有业主居住,经询问8户居民,其中有两户反映近期在晚间能闻到间隔性异味,但检查过程中并未闻到异味。经对距离该小区最近的2家工业企业江西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和江西双胞胎实业有限公司的现场勘查,企业生产及外围区域也未闻到异味;经委托江西致远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晚间19时至20时在小区上风向和下风向采样监测,空气中氨含量低于检测限值以下,现场未闻到异味。
六、存在问题
经调查未发现问题,举报不属实。
七、处理整改情况
结合“双随机”检查和“零点行动”加强对小区及周边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对重点涉气企业安装恶臭气体电子鼻监控系统,对空气环境质量进行预警监测。
八、问题解决情况
已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12月21日在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上高县委、县政府指定县政府副县长冷水清、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沈清明为该信访案件县级包案领导,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为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付敬冬为整改责任人,切实履行相关职责,确保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