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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府字〔2019〕58号 关于锦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的批复

2019-12-04 09:40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上府字〔2019〕58号

上高县人民政府

关于锦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的批复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批准上高县锦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的请示》(上水字〔2019〕86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上高县锦江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具体如下:

上高县锦江河段管理范围划界。上高县锦江河段现状有堤防或现状无堤防规划有堤防左岸有锦漳东堤、锦漳西堤、官洲堤、锦耶北堤,右岸有华阳堤、光明堤、新华堤、锦塔堤,均为5级堤防,管理范围为堤坝背水侧堤脚线(压浸台)往陆域水平延伸20米。上高县锦江河段现状和规划均无堤防河段,管理范围为河岸线往陆域方向延伸30m。

特此批复。


2019年12月4日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印发

供稿:县政府办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