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扶发〔2018〕12号
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扶贫干部培训轮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全县扶贫干部培训轮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4月8日
2018年全县扶贫干部培训轮训工作计划
按照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上高县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方案〉的通知》(上办发〔2018〕6号)文件有关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县扶贫干部培训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遵循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在四川成都主持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尽锐出战、精准施策,努力培育一支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高素质扶贫干部队伍,为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年度战役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培训方式
以集中培训为主,以会代训为辅,积极主动到邻县先进单位开展考察学习;坚持理论教育与研讨问题相结合,传授式教学与研讨式、案例式等新的教学形式相结合,“请进来”授课与“走出去”培训相结合,课堂与基地相结合,将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实效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各环节,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班次安排
1.各县直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扶贫工作站正副站长、村扶贫工作室主任、第一书记培训班(1期)。由县扶贫办负责组织实施,3月初举办,会期半天。主要学习习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扶贫办主任座谈会议精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管理的通知》、工作职责、省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APP的安装使用等。
2.江西省2018年脱贫攻坚调度统计报表培训班(1期)。由县扶贫办负责组织实施,3月中下旬,会期半天,培训对象为全县相关职能部门脱贫攻坚统计工作业务人员,主要学习表格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提升统计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统计报告按时、保质保量上报。
3.县扶贫办干部业务培训班(4期)。由县扶贫办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举办一期,每期半天。主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上级最新扶贫政策、工作方法、项目资金等相关业务知识,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高扶贫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跃上新台阶。
4.乡镇扶贫工作站全体干部业务培训班(2期)。由县扶贫办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教学实施。每半年举办一期,每期半天。主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县最新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省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APP和社会扶贫网APP的使用、项目库谋划、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扶贫档案管理、如何做好干部结对帮扶工作等知识。
5.全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培训班(1期)。由县扶贫办负责组织,县纪委负责教学实施,4月份举办,会期半天。培训对象为县扶贫办干部、各乡镇场(街道)扶贫工作站全体人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同志、第一书记、村扶贫工作室主任。主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解读脱贫攻坚政策举措、上级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会议精神、如何加强扶贫干部作风建设等内容,提高培训对象的思想认识,坚定“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6.“两业”(产业和就业)扶贫培训班(1期)。由县委农工部、县发改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时间4-5月份,会期1天。培训对象为各乡镇场(街道)扶贫工作站正副站长、第一书记、村扶贫工作室主任。主要学习如何发展产业、建立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光伏等有关政策。
7.“党建+三资转化增值”法发展村集体经济培训班(1期)。由县委村建办负责组织实施,时间7—8月份,会期1天。培训对象为第一书记、村扶贫工作室主任。主要学习如何运用“党建+三资转化增值”工作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相关知识。
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扶贫办牵头抓总,各单位按照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进一步强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积极鼓励和支持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扎实抓好自主培训,全面完成年度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