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巡办字〔2018〕7号
各乡镇场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掌握市委巡察组反馈我县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和《上高县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方案》(上办发〔2018〕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由县委巡察组牵头、县扶贫办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县16个乡镇场(街道)开展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3月27日-3月31日。
二、督查内容
(一)市委巡察组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部署情况。主要
督查各乡镇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工作情况,对照县委整改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各自整改方案情况,包括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等。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情况。主要督查各乡镇、各单位全面排查梳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情况以及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工作作风和驻村工作队到岗到位情况,贫困户慢性病卡办理建立台账情况等。
(三)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主要督查各乡镇制定“春季攻势”行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和调度推进情况;帮扶单位、帮扶干部与贫困户对接落实情况以及乡、村两级版面和相关资料调整是否到位。
(四)信息化管理推行情况。主要督查各地建立精准扶贫信息管理队伍,落实每个乡镇扶贫工作站2人、村级扶贫工作室1人任专职信息员的情况;在3月底前实现扶贫部门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结对帮扶干部开通使用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APP全覆盖工作情况;国网数据是否进行了清洗,做到了及时更新到位。
(五)精准识别“查漏补缺”工作情况。主要督查各地尤其是非贫困村对五类档外人群逐一排查,将符合建档立卡标准的农村人口,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工作情况,切实做到应纳尽纳。五类档外人群分别为:一是住危房农户;二是因婚嫁、升学、户籍迁出迁入等原因,致使“两不管”的农户;三是新发生贫困的一般农户;四是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老人户;五是曾经提交申请而未被纳入的农户。
三、督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查阅相关资料,了解被督查的乡镇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总体部署、工作推进和计划完成情况;了解乡镇召开党委会研究问题整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情况等。
(二)入户调查。对贫困户、脱贫户、非贫困户和返贫户进行随机走访,了解脱贫攻坚政策措施、重点工作、资金项目与精准帮扶到户情况。检查精准识别“查缺补漏”工作情况,统计抽查样本户的错评率、漏评率、错退率和贫困户帮扶工作满意度。
四、督查抽样
1.村抽样。每个乡镇抽查4-6个村,未脱贫贫困村必查。重点抽查偏远山村、贫困户多的村;
2.户抽样。每个村随机抽取5-10户,其中贫困户占20%、脱贫户占30%、从五类档外人员群中抽取非贫困户50%。
五、分组安排
第一组:负责督查泗溪镇、敖山镇、野市乡、敖阳街道
县委巡察组:聂长华
扶贫办:赵荣、吴书华
第二组:负责督查芦洲乡、南港镇、徐家渡镇、翰堂镇
县委巡察组:叶笋明
扶贫办:严斐、邹娜
第三组:负责督查田心镇、塔下乡、镇渡乡、墨山乡
县委巡察组:邓耀军
扶贫办:龚毅帆、张军
第四组:负责督查新界埠镇、上甘山林场、锦江镇、蒙山镇
县委巡察组:王贵和
扶贫办:聂望、黄珺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2.做好准备。各地要提前将所督查的内容按要求准备好。
3.全力支持和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各地要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县督查组工作,并对督查组所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中共上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