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高县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上府办发〔2017〕133号)文件精神,加强对中心城区农民建房异地集中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县中心城区农民建房异地集中安置人口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建立和完善中心城区农民建房异地集中安置人口审查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协调人口审查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和协助乡镇人口审核组开展工作。
二、成员单位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房管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县监察委为联席会议固定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城建工作副县长为召集人,分管国土资源工作副县长为副召集人,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通过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县政府办对口联系城建口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部门和乡镇。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研究协调各乡镇人口审核组人口审核意见。
四、工作程序
中心城区农民建房,由所在村民小组向村委会提出报告,村委会对村民小组的基本户和人口状态进行初审后报所属乡镇,所属乡镇审核后进行首次公榜,公榜内容主要为村组基本户和人口状态(包括身份证、工作岗位等信息)、旧房面积、旧房状态(是否拆除)、新建房屋情况等,公榜时间为七天;公榜有异议的,由村委会和乡镇核实调整后进行二次公榜。
公榜后确认无异议的,由所在乡镇形成书面报告给县人口审查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委托办公室先行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审核,形成意见反馈给乡镇并进行公榜,公榜无异议后提请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附件:上高县中心城区农民建房异地集中安置人口审查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018年3月26日
附件
上高县中心城区农民建房异地集中
安置人口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胡练康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傅荷英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义清 县国资办主任(提名)
周韶华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冷彬勋 县公安局副政委
李映辉 县规划局局长
龙生根 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
江建彬 县房管局拆迁办主任
李 娜 县民政局低保局局长
丁新才 县卫计委计生服务站支部书记
因工作需要涉及乡镇场(街道)的主要领导为临时成员,共同参与人口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县政府办,由黄义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