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聚上高人
信息发布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农药经营者应当按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2018年8月1日以后农药经营者须持证经营。为确保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工作有序进行,上高县农业局积极开展相关宣传告知工作,针对县城区域内12家农药经销商逐户上门宣传,发放“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告知书”,面对面宣讲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文件精神。
从宣传走访了解的情况看,少数农药经营企业还未了解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相关事项,多数经营户软硬件设施与《农药管理条例》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通过宣传,农药经销商们纷纷表示,将完善相关制度,提升软硬件设施条件,及时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做到持证经营,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