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督办
处理情况反馈单
转办/督办编号
环督宜转〔2017〕160号(编号16-20)
转办/督办时间
2017年9月22日
反馈时间
2017年9月24日
反馈人(签字)
冷水清
经办人(签字)
张亮、颜嘉琪、左斌
处理情况及
存在问题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1、上高县徐家渡镇正邦集团养猪场废水超标排入观山水库,污染环境。
2、上高县徐家渡镇胜平猪场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沟,污染环境,要求查处。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该信访件于2017年9月22日转至上高县人民政府,为环督宜转〔2017〕160号(编号16-20)。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1、信访举报问题一
(1)项目建设概况
上高县徐家渡镇正邦集团养猪场名为江西省原种猪场有限公司上高分公司徐家渡种猪场,位于上高县徐家渡镇麻塘村,距离村庄500米以外,属于可养区。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473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307亩,形成年存栏种猪1600头生产线项目,年产能力达3.2万头。项目于2009年2月20日由上高县环境保护局环保审批批复(上环督号[2009]06号),并于2015年11月3日通过上高县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上环验字[2009]03号)。目前该猪场存栏母猪2000头左右(属后备母猪)。
(2)污染防治概况
徐家渡镇种猪场现建有一套占地30亩的生化污水处理站,采用MBR生物处理工艺,并采用干清粪工艺,实际日处理污水100吨,系统运行正常。2012年,为达到处理后废水资源化利用,猪场投资100万元租赁场外100亩水塘,用于水产(鲢鱼,鳙鱼)养殖;2016年12月,猪场与周边杉树林场主签订200亩施肥协议,计划投资近30万元铺设喷淋管道及人工管理,将处理后废水直接用于当地林地浇灌;2017年,猪场尝试采用 “生态湿地+百亩鱼塘+200亩杉树林”种养结合模式,以达到养殖废水综合利用目标。
2、信访举报问题二
(1)项目建设概况
上高县徐家渡镇胜平猪场位于上高县徐家渡镇麻塘行政村,距离麻塘村村庄500米范围外,按照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标准,属于可养区。场主为刘德友。猪场占地面积约为5000m2,建于2008年;猪场现有存栏母猪160头,肉猪1200头。
(2)污染防治概况
猪场在2013年建有150 m3三级沉淀池、200 m3沼气池和200 m3生化氧化池,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经三级沉淀池、沼气池和生化氧化池处理后排入周边山体。
五、调查核实情况
接环督宜转〔2017〕160号信访件(编号16-20)后。
(一)针对问题1,2017年9月22日,上高县畜牧水产局张亮、颜嘉琪,上高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左斌三人,采取现场查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上高县徐家渡镇正邦集团养猪场废水超标排入观山水库问题。经核查,徐家渡种猪场于2017年4月18日停止养殖并空栏,进行为期4个月的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2017年8月底该场引进2000头后备母猪恢复养殖。场区实行了雨污分流,并在场外建有一套生化污水处理站,所有养殖废水经收集后经固液分离→调节池→厌氧沼气池→曝氧池→MBR膜过滤→五个沉淀池→生态塘,最后外排至猪场自建的100亩水塘中,不排入观山水库。
2、关于污染环境问题。徐家渡镇种猪场治污设施运行正常,工作人员在其废水总排口取样监测,监测结果为pH7.35、氨氮12.03mg/L、化学需氧量58.69mg/L,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400 mg/L,氨氮≤80mg/L,PH未作要求】。但是根据上高县环保局《关于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上高分公司年存栏种猪1600头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上环督字[2009]06号)规定种猪存栏数不超过1600头。现该公司存栏生猪远远超过批复的数量,且未重新办理环评和环保审批手续,违反了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3、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上高分公司徐家渡种猪场既没有在用地上办理设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手续,又没有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建设用地办理条件、申请程序和办事流程情况进行申请、审核、上报、审批和取得用地批复手续,未办理任何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建筑法》相关规定,该公司新建猪场属于“三无工程”违章建筑。
(二)针对问题2,2017年9月22日,上高县畜牧水产局张亮、颜嘉琪,上高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左斌三人,采取现场查看等方式立即对胜平养猪场的污染物污染环境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上高县徐家渡镇胜平猪场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沟问题。经核查,猪场配套建有三级沉淀池、沼气池和生化氧化池,养殖过程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外排至周边山体。因检查当日生化氧化池废水处理未达量,所以未见养殖废水外排。
2、关于污染环境问题。经核查,生化氧化池处污染防治设施停运,改为三级沉淀用,没有正常使用治污设施,存在环境污染。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访举报问题1为部分属实。(1)关于上高县徐家渡镇正邦集团养猪场废水超标排入观山水库问题。徐家渡种猪场位于村庄500米以外,属于可养区。养殖废水经处理排入猪场自建生态塘,未排入观山水库,举报不属实。(2)关于污染环境问题。徐家渡种猪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养殖废水达标排放,但是防治设施没有按规定建立相对应的台账,存栏生猪远远超过批复的数量,未重新办理环评和环保审批手续,违反了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导致周边村民多次到镇政府、行政村反映环境污染问题,该举报属实。(3)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上高分公司徐家渡种猪场在没有办理任何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情况下,贸然施工建设,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建筑法》相关规定,该公司新建猪场属于“三无工程”违章建筑。
2、信访举报问题2为部分属实。(1)关于上高县徐家渡镇胜平猪场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沟问题。早在2012年,上高县对畜禽养殖场加强了管理,在全县划定了“三区”,因胜平猪场在可养区范围内,猪场按要求配套建设了三级沉淀池、沼气池和生化氧化池等治污设施,猪场废水经处理排入周边山体。举报其废水直接排入水沟问题不属实。(2)关于污染环境问题。猪场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不到位,生化氧化池基本停运,改为三级沉淀池在使用,因此,治污设施建而不用,废弃物处理能力不够,对环境存在一定污染,举报该养殖场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属实。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1、要求正邦养殖场继续加大对治污设施的运维和猪场内部管理,加强治污设施台账管理,对照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胜平养殖场提高生化氧化池使用率,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2、要求徐家渡镇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八、问题解决情况
正在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果,将通过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加盖公章)
2017年9月24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