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督办
处理情况反馈单
转办/督办编号
环督宜转〔2017〕160号(编号16-21)
转办/督办时间
2017年9月22日
反馈时间
2017年9月24日
反馈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处理情况及
存在问题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1、上高县塔下乡下林村窑坪村有一家上高锦林养猪场,养殖过程散发严重恶臭,影响正常生活。
2、上高县塔下乡窑坪村上游的新钢沙厂,生产废水经简单沉淀后的黄色泥浆水排入村庄农田,影响地下水质和村民饮用水安全。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该信访件于2017年9月22日转至上高县人民政府,为环督宜转〔2017〕160号(编号16-21)。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1、信访举报问题一
该举报部分属实。该信访件反映区域属上高县塔下乡管辖,下林村有人口730人,占地面积约为1.2平方公里,被举报的锦林养猪场户主为袁振华。
(1)项目建设概况
袁振华,上高县人,2002年,在上高县塔下乡下林村窑坪自然村建设了锦林养殖场,占地面积约为10亩,现有存栏母猪200头,肉猪1000头。
2、污染防治概况
该猪场治污设施建设情况:2011年建有沼气池面积约为500 m3、生化氧化池面积约为300 m3、干粪池面积约为100 m3和三级沉淀池面积约为100m3。该猪场废弃物经沼气池、干粪池、三级沉淀池处理,该猪场废弃物经处理后流入周边山体。
2、信访举报问题二
该信访件部分属实。
(1)项目建设概况
该砂厂位于芦洲乡章江村与塔下乡下林窑坪村相邻,砂厂名为上高县强和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为黄高明,于2017年6月购买该公司,并于同月开始生产,主要原料为矿山的石粉,通过清洗成建筑砂,日产建筑砂200吨。
(2)污染防治概况
上高县强和建材有限公司2015年建设了沉淀池(2700立方米),所有污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污泥经过沉淀定期用铲车铲至沉淀池周边。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9月23日,接环督宜转〔2017〕160号信访件(编号16-21)后。针对问题一,由上高县畜牧水产局张亮、颜嘉琪,环境保护局左斌,塔下乡晏丛泽、李需群,下林村丁细生等人员组成工作组,立即对下林村锦林养猪场养殖污染物污染环境信访件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查,锦林养猪场三级沉淀池、沼气池和干粪池都在使用,但养猪场内建有生化氧化池的环保措施却未使用。锦林养猪场的污染物经过三级沉淀池、沼气池、干粪池处理后排入周边山体。
针对问题二,由上高县环境保护局聂小华、陈焕文,芦洲乡况金典、章江村周水根等人员组成工作组,立即对窑坪村污染信访件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查:上高县强和建材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存在部分淤泥和污水流入周边水田的现象,当即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上环责改通【2017】40号),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
1、该信访件举报问题一部分属实。经现场查看,上高县塔下乡下林村窑坪村确实存在上高锦林养猪场,该养殖场部分栏舍距离村庄200米范围内,属于禁养区,按照全县禁养区拆除行动,将与其签订协议并拆除。同时,该养殖场限养区内栏舍按照存栏头数,建设了沼气池和生化氧化池等治污设施。该猪场废弃物经过沼气池、三级沉淀池和干粪池处理,生化氧化池现场察看因故障并未使用,畜禽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但在现场核实过程中,并未发现严重恶臭,因此反映锦林养猪场在养殖过程中散发恶臭味,影响正常生活,该情况不属实。
2、举报问题二部分属实。上高县强和建材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且污染防治设施简陋,存在泥浆水排入村庄农田的现象。现场在塔下乡下林窑坪村村民家中采集了三瓶地下水样,目前正在上高县疾控预防中心检测。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针对问题一整改措施:1、塔下乡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将禁养区内栏舍拆除到位。
2、督促锦林养殖场目前建有生化氧化池而未使用,要求户主袁振华立即使用生化氧化环保设施和定期清理干粪池及三级沉淀池内的废弃物,确保废弃物达标排放。
针对问题二整改措施: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八、问题解决情况
正在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信访件调查处理结果,将通过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加盖公章)
2017年9月24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