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聚上高人
信息发布 根据县委上办字〔2017〕55号文件精神,野市乡积极部署、迅速行动,按照“分片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以村委为责任单位设置工作小组,属地村委全面负责本辖区内交通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管控到位、整治到位。1.强化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专门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各村各部门一起行动,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媒体,组织开辟专栏、专题,大力宣传交通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重点任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综合整治行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3.抓好整改落实。要求各村要对本村范围内的交通沿线环境脏乱差问题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抓紧整改到位。对其他违法建设,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县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和农村违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相结合,按照县委要求整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