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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县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2017-04-19 10:37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度全县审计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4月12日

2017年度全县审计项目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江西省审计条例》和国家审计署、江西省审计厅、宜春市审计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我县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为上高实现“四个全面”战略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促进全县经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2.突出重点,深化专项审计。深化财政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关注财政全口径预算管理情况和资金绩效,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突出民生资金和项目,关注群众利益维护和公共制度建设,加强对涉农、住房、扶贫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审计,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紧盯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用的审计监督,持续关注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等相关规定的执行和清理情况。

3.整合力量,提升工作质效。加强审计资源和审计力量的整合,科学分配审计任务,优化配置重点项目审计力量;统筹安排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各类审计项目,避免交叉重复审计;积极开展送达审计,推行数字化审计方式,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坚持量力而行,压数量、保质量,集中力量对重大事项审深审透,揭露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确保审计质量。

三、计划安排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促进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预算监督,规范预算分配和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财政资金高效使用,提高财政政策实施效果和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2016年度县级财政全口径预算管理使用情况、预算绩效和国库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密切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重点审查非税收入的征管情况、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促进财政资金的挖潜增效等。2017年3月至4月实施。

 2.县地税局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以促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坚持依法治税、提高税征收管水平为目标,对县地税局2016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在总体把握县地税局2016年度税收计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揭示地税部门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2016年3月实施。

3.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推动部门预算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为目标,对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3个部门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部分下属单位和专项资金进行延伸审计。重点关注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编制、资金拨付使用管理、财政资金存量、增量规模和结构情况,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检查公款支出、公务消费、公车改革、奢华建设装修、“吃空饷”和“小金库”治理等情况。2016年3月至4月实施。

(二)财政收支审计

以促进各部门遵守财经法规,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文新广局、县人社局、县建设局、县教育局、房管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委、县畜牧水产局2016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和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国资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开发办、县交通局、县物价局2015-2016年度财政收支及绩效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国有资产损失浪费、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揭露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检查公款支出、公务消费、公车改革、奢华建设装修、“吃空饷”和“小金库”治理等情况。2016年5月至11月实施。

(三)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以核实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促进事业单位遵守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健全内控制为目标,对县供销社及所属、县物资总公司及所属、县商业总公司及所属、县城投公司、县博物馆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县科协、县体育局、县科技局、县旅发委、县老干局、县编办、县残联、县园林局、县城管大队、县环卫所、县市政所、县公证处、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电影公司、县规划局、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县新农保局、上高五中、河南小学、特殊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县疾控中心、县血防站、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院、县港航所、县运管所2015-2016年度财务收支及绩效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预算外资金的收支、使用、管理情况,揭露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管理使用、楼堂馆所建设、“吃空饷”和“小金库”治理等情况。2016年6月至11月实施。

(四)重点资金和民生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1.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以推动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出台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对县直相关部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供给侧结构改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项目建设、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营改增”等减税降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揭示和查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政策落地、资金落地、项目落地。每季度末实施。

2.财政资金信息化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按照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以了解财政资金信息化管理情况、揭示财政管理业务流程与信息化管理脱节、部分业务脱离信息系统管理等问题,促进财政部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信息化管理水平为目标,对我县财政资金信息化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未建设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或建而未用,信息系统数据不能反映实际业务管理的情况;是否存在未纳入信息系统管理、而是通过实拨、财政专户等对外支出的财政业务情况;是否存在资金虽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但没有支付到最终收款方,而是支付到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户、项目建设办公室等账户,未能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目标的问题等。2017年2月实施。

3.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资金和村级使用的涉农财政资金专项审计。按照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以加强涉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进涉农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为目标,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对全县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资金和村级使用的涉农财政资金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关注资金发放的真实性,涉及村级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包括小型农田水利、移民、新农村建设、退耕还林、农村公路等资金使用管理的真实情况,查处侵吞惠农补贴资金的“微腐败”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2017年4月至6月实施。

4.扶贫和移民专项资金审计。按照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对我县扶贫和移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围绕政策和资金两条主线,重点关注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实施、脱贫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促进扶贫政策落实、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维护扶贫资金安全、提高扶贫资金绩效、推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2017年10月前实施。

5.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专项审计。按照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对我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筹集、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及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反映和揭示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加强水利基础建设,促进水环境保护。2017年9月实施。                      

(五)重点建设项目审计

1.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以促进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管好用好建设资金,促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住房保障权益为目标,对全县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工程建设情况及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情况、购买棚改服务和货币化安置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和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2017年1月至3月实施。

2.公共投资项目审计。以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促进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查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为目标,对原上高县建筑公司拆迁安置住宅楼、刘佳桥路工程建设、徐家渡和蒙山农村安全饮水、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建设和中央空调安装及智能化建设、2015年度上高县现代农业标准粮田建设、2015年度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上高田心镇坑里村和芦洲乡郭溪村等五个乡镇九个村土地整理等18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投资控制、资金管理、材料物资及设备采购管理情况,土地征迁情况,基建财务收支、工程质量、监理履约及工程决算等情况。2017年3月至11月实施。

在完成上述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的同时,及时完成县领导交办和县相关部门单位送审的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六)经济责任审计

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尽责为目标,根据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计划,对县统计局、县农机局、县旅发委开展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县委组织部委托,开展其他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重点关注重大政策贯彻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及效益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等。持续关注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小金库”治理等情况。

(七)资源环境审计

以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对镇渡乡原党委书记谢恒、原乡长阎璟同志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收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等。2017年11月实施。 

(八)授权、委托、交办事项等审计

1.按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完成授权、委托项目审计。

2.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完成乡镇债务跟踪审计、客商投资企业政策扶持兑现跟踪审计、粮食安全及耕地保护跟踪审计等交办事项审计。

 
供稿: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