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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县消防工作
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2016年,全县消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通过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得到落实,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显著提升,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火灾形势保持了平稳态势,为社会安全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涌现了一大批关心和支持消防工作、认真履行消防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特此予以通报表彰:
一、2016年度全县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1.先进部门(2个)
民政局、文广新局
2.先进乡镇(场)、街道(3个)
敖阳街道、锦江镇、野市乡
3.先进派出所(3个)
敖阳派出所、田心派出所、泗溪派出所
二、2016年度全县消防工作先进个人(8人)
张军华 野市乡副乡长
付小莲 敖阳街道镜山社区支部书记
戈单平 锦江镇安监站站长
冷军建 上甘山林场安监员
李哲武 安监局科员
黄春秀 敖阳派出所副教导员
刘 敏 田心派出所专职民警
张 耀 泗溪派出所专职民警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进步。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轻火灾危害,为“建设四个上高 决胜全面小康”做出更大贡献。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