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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县消防工作 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2017-04-17 12:52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县消防工作

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2016年,全县消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通过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得到落实,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显著提升,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火灾形势保持了平稳态势,为社会安全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涌现了一大批关心和支持消防工作、认真履行消防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特此予以通报表彰:

一、2016年度全县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1.先进部门(2个)

民政局、文广新局

2.先进乡镇(场)、街道(3个)

敖阳街道、锦江镇、野市乡

3.先进派出所(3个)

敖阳派出所、田心派出所、泗溪派出所

二、2016年度全县消防工作先进个人(8人)          

张军华    野市乡副乡长

付小莲    敖阳街道镜山社区支部书记

戈单平    锦江镇安监站站长    

冷军建    上甘山林场安监员   

李哲武    安监局科员

黄春秀    敖阳派出所副教导员

刘  敏    田心派出所专职民警 

张  耀    泗溪派出所专职民警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进步。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轻火灾危害,为“建设四个上高 决胜全面小康”做出更大贡献。

2017年3月30日

供稿: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