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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辖区内锦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流经区域的水质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锦江流域实际情况,特制定出台《2016年上高县锦江流域水质环境保护的治理方案》。
方案包括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注重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全力治理生活污水及垃圾污染,大力整顿和规范河砂开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的环境安全,加强监测检查,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严厉惩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组织实施等多方面内容。方案重点强调了我县正处于赶超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锦江流域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确保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全面推进锦江流域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