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
截止11月25日,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基本结束,全县实际完成购置补贴资金1102.48万元,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受益农户2369户,补贴各类农机具3276台(套),其中:插秧机3台,轮拖90台,联合收割机260台,手扶拖拉机729台,耕整地机械2132台,其他机械62台(套)。
二、主要做法
1、政策宣传到位,做到三早。一是早宣传。新春伊始,我局就召开乡镇站长会、供货点负责人座谈会,宣讲购机补贴相关政策,利用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国家购机补贴政策,使之家喻户晓;二是早预警。通过政府网站,我局及时发布全县年度补贴资金供需、农机具补贴标准变化及补贴方式改变等信息。今年我局及时发布补贴资金计划偏紧,手扶拖拉机单机补贴标准下调等信息,得到农民的理解,确保了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平稳进行。同时农机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早启动。今年我县与省里同时启动购机补贴工作。3月23日当天受理农民申请150余份,利用购机补贴启动仪式,现场宣讲国家购机补贴政策,激发了农民购机热情,更快更好地促进春耕生产。
2、政策落实到位,做到三严。一是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3年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购机补贴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操作;二是规范行为,严明纪律。坚决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五项制度”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明确上高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十不准”纪律,加大违纪查处力度,预防和杜绝腐败发生;三是规范经营,严加监管。按照《江西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汇同财政、工商、公安部门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今年对全县八个补贴供货点实行“三个一律、两个定期、一个承诺”监管机制。“三个一律”:即供货点经销补贴机具的目录、价格一律公示,补贴机具一律到锦南农机大市场供货,经销农机具一律经农机局监理站和推广股两人以上逐台验机;“两个定期”即定期与县财政局按批次对购机户上户核查,定期联合工商部门到供货点抽查补贴机具质量;“一个承诺”即:供货点就守法经营,售后“三包”服务等内容向县局做出书面承诺。
3、服务措施到位,办好三件实事。为了使我县购机补贴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加强对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强化多项服务举措:一是实行现场办公。局机关干部职工从3月23日至5月22日轮流到锦南农机大市场现场办公,中午和双休日不休息,每天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到现场受理农民购机申请、验机、喷字登记、挂牌上户及牌证发放等工作;二是开展“送农机、送科技、送服务”三下乡活动。3月23日同步启动送农机下乡,经销商对购置大中型机械的直接送机到户;对购买小型农机具10台(套)的送货到村组;10台(套)以下的送货到乡镇农机站,送机到户率达92%。及时组织科技下乡。组织农机技术人员、“三包”服务人员下乡巡回检修农机,农机保修率达100%;三是加强操作培训,整合供货点、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化服务中心资源,对新购农机户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农机操作培训,新购机户参训率达80%以上,农机安全使用率达98%以上。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今年我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和省市农机部门关心。年初县政府成立了上高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陈海荣同志任组长,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工商、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县本级财政预算1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省、市局两次调剂追加补贴资金,市局多次督查我县购机补贴工作。在上级的支持和关怀下,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购机补贴超额完成年初计划,我县农民群众从中得到更多实惠。当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实施购机补贴过程中也存在不足:一是个别外县农民用我县农民身份证申请购机,造成上户核机困难;二是个别经销商销售发票不能及时给购机户;三是申请补贴结算手续繁杂,农民要二次到县局申请,且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到户,农民有意见。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
上高县农机局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