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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3-09-01 09:58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上高县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

村规民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8月19日

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

村规民约》的实施意见

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是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的重要举措。为了规范工作,提高质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现就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促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规范两委和群众计划生育行为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倡导自尊、自重、自立,杜绝早婚早育,倡导婚育文明,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积极倡导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新型婚育文明观念,完善村级集体内部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

二、把握基本原则

1.遵循法律法规。人口计生村规民约的内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能与法律法规相违背。

2.顺应村情民意。结合各村的实际情况,把村里一些合法管用,具有约束力的“土政策”、 土办法完善到《村规民约》中来,提高《村规民约》的约束力。

3.坚持群众主体。坚持群众计划生育主体地位,大张旗鼓地宣传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把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的过程作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过程。

4.实行双向约定。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依法约定村民委员会和育龄群众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做到既要充分保障权利,又要切实履行义务,坚持奖励与惩处并举,对自觉落实《村规民约》的要给予鼓励、奖励,尤其要在惠民政策中充分体现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要明确群众计划生育的义务和责任,提高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规范约定内容

1.健全对控制早婚早育及生育行为的制约措施。根据本村的实际制定出对非婚怀孕、非婚生育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和制约措施。

2.健全对生育行为的奖惩措施。制定出对本村计划生育家庭在奖励扶助、救助、就业和享受村民福利等方面的奖励措施,以及对非法生育、非法收养行为的惩处措施。

3.健全对避孕节育行为的奖惩措施。对按时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和按时参加环孕检的群众,给予更多的利益补偿和村民福利,对不按时参加环孕检的在享受村民福利方面给予必要的制约。

4.健全对流动人口的奖惩措施。对流出育龄妇女遵守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按时寄回有效证明的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否则在享受村民福利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制约。

5.健全促进男女平等方面的内容。围绕提倡男女平等,深化移风易俗,倡导婚育新风,改变陈规陋习,特别是提倡男女在村务管理、家庭生活、户籍管理、宅基地安排中平等待遇,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倡导少生优生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四、坚持分步实施

坚持先行试点,然后全面推开的原则,2013年上半年在塔下乡先行试点,总结试点经验,再在全县全面推开,力争在2013年年底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

1.搞好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专栏、深入群众家中走访座谈等方法广泛宣传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的目的意义,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让群众自觉参与。

2.民主推选修订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推荐《村规民约》修订小组,一般情况下应由村(居)计生协会会长担任执笔人,村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共同参加。

3.草拟初稿。各地要在原《村规民约》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草拟《村规民约》修改初稿,村两委对初稿进行讨论研究。

4.征求意见。将修改的《村规民约》的内容以纸质的形式发到各家各户征求意见,草拟小组对群众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反复讨论和修改。

5.上报审批。各地要将《村规民约》修改稿上报当地政府,乡镇政府要组织人口计生办、计生协会、民政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对《村规民约》修改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议把关。

6.提交通过。将讨论稿提交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形成正式稿,将《村规民约》修改完善的内容发放到户,并报当地政府备案。

五、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建立健全“人口计生村规民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组长:陈海荣;副组长:黄雷、吴校全;成员:由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场)长、街办主任组成。各乡镇场(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2.抓好业务培训。抓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统一思想认识,熟悉具体操作方法,各村要组织好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3.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的原则,精心组织好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工作,让修订完善的《 村规民约》的内容切合本地实际。

4.强化督促检查。县人口计生委要对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平时重点工作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围,确保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供稿: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