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聚上高人
信息发布
上高网铺 上高群组 上高老照片 上高云大集
上高信息网上高新闻 > 政务新闻 > 人事信息 > 正文

上高县人民政府关于黄湖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3-06-03 10:22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上高县人民政府

关于黄湖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上高县委上字〔2013〕2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黄湖明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海波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熊绍峰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永春同志为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金凡同志为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大队长;

罗忠才同志为县公安局警务督查大队大队长;

喻鹿标同志为县公安局户籍大队大队长;

卢晓宝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

祝力生同志为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张勇同志为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付小平同志为县看守所所长;

王小春同志为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

张凯同志为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熊卫华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袁小兵同志为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黄友生同志为县公安局敖山派出所所长;

熊凯同志为县公安局敖阳派出所所长;

冷卫军同志为县公安局塔下派出所所长;

黄世云同志为县公安局锦江派出所所长;

黄琦琮同志为县公安局泗溪派出所所长;

罗斌同志为县公安局田心派出所所长;

李立同志为县公安局蒙山派出所所长;

晏冰新同志为县公安局徐家渡派出所所长;

李凤牯同志为县公安局墨山派出所所长;

况友松同志为县公安局五里岭派出所所长;

彭小毛同志为县公安局芦洲派出所所长;

晏春华同志为县公安局翰堂派出所所长;

曾绍庭同志为县公安局南港派出所所长;

江绍平同志为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单晓宏同志为县检察院墨山检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国云同志为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春南同志为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志斌同志为墨山垦殖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黄湖明同志的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海波同志的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熊绍峰同志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金凡同志的县公安局敖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忠才同志的县公安局泗溪派出所所长;

喻鹿标同志的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卢晓宝同志的县公安局田心派出所所长职务;

祝力生同志的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勇同志的县公安局徐家渡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友生同志的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所长职务;

冷卫军同志的县公安局锦江派出所所长职务;

况友松同志的县公安局芦洲派出所所长职务;

彭小毛同志的县公安局翰堂派出所所长职务;

晏春华同志的县公安局南港派出所所长职务;

龚莲同志的县监察局第四分局局长职务;

梁雄同志的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冷太平同志的县公安局敖阳分局分局长职务;

余润福同志的县公安局塔下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兰友明同志的县公安局五里岭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黄绍流同志的县看守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冷雪飞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吴技能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陈凤翔同志的县卫生局副局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胡瑞云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廖元兴同志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游柏祖同志的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刘建杰、罗来珠同志的上高二中副校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朱小宝同志的县农税局局长、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2013年5月31日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印发 

供稿: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