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高县委
关于黄湖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党组:
县委研究决定,提名:
黄湖明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海波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熊绍峰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王永春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金凡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大队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敖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忠才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督查大队大队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泗溪派出所所长;
喻鹿标同志任县公安局户籍大队大队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卢晓宝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田心派出所所长职务;
祝力生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勇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徐家渡派出所所长职务;
付小平同志任县看守所所长;
王小春同志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
张凯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熊卫华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袁小兵同志任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黄友生同志任县公安局敖山派出所所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所长职务;
熊凯同志任县公安局敖阳派出所所长;
冷卫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塔下派出所所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锦江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世云同志任县公安局锦江派出所所长;
黄琦琮同志任县公安局泗溪派出所所长;
罗斌同志任县公安局田心派出所所长;
李立同志任县公安局蒙山派出所所长;
晏冰新同志任县公安局徐家渡派出所所长;
李凤牯同志任县公安局墨山派出所所长;
况友松同志任县公安局五里岭派出所所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芦洲派出所所长职务;
彭小毛同志任县公安局芦洲派出所所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翰堂派出所所长职务;
晏春华同志任县公安局翰堂派出所所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南港派出所所长职务;
曾绍庭同志任县公安局南港派出所所长;
江绍平同志任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单晓宏同志任县检察院墨山检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国云同志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春南同志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志斌同志任墨山垦殖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建议免去:
龚莲同志的县监察局第四分局局长职务;
梁雄同志的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冷太平同志的县公安局敖阳分局分局长职务;
余润福同志的县公安局塔下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兰友明同志的县公安局五里岭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黄绍流同志的县看守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冷雪飞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吴技能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陈凤翔同志的县卫生局副局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胡瑞云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廖元兴同志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游柏祖同志的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刘建杰、罗来珠同志的上高二中副校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朱小宝同志的县农税局局长、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请按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上高县 委员会
2013年4月19日
抄 送:县委常委,县纪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党组,
县人武部党委
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