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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高县委关于黄湖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3-05-28 10:18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中共上高县委

关于黄湖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党组:

县委研究决定,提名:

黄湖明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海波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熊绍峰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王永春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金凡同志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大队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敖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忠才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督查大队大队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泗溪派出所所长;

喻鹿标同志任县公安局户籍大队大队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卢晓宝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田心派出所所长职务;

祝力生同志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勇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徐家渡派出所所长职务;

付小平同志任县看守所所长;

王小春同志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

张凯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熊卫华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袁小兵同志任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黄友生同志任县公安局敖山派出所所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所长职务;

熊凯同志任县公安局敖阳派出所所长;

冷卫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塔下派出所所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锦江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世云同志任县公安局锦江派出所所长;

黄琦琮同志任县公安局泗溪派出所所长;

罗斌同志任县公安局田心派出所所长;

李立同志任县公安局蒙山派出所所长;

晏冰新同志任县公安局徐家渡派出所所长;

李凤牯同志任县公安局墨山派出所所长;

况友松同志任县公安局五里岭派出所所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芦洲派出所所长职务;

彭小毛同志任县公安局芦洲派出所所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翰堂派出所所长职务;

晏春华同志任县公安局翰堂派出所所长,建议免去其县公安局南港派出所所长职务;

曾绍庭同志任县公安局南港派出所所长;

江绍平同志任县公安局新界埠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单晓宏同志任县检察院墨山检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国云同志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春南同志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钟志斌同志任墨山垦殖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建议免去:

龚莲同志的县监察局第四分局局长职务;

梁雄同志的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冷太平同志的县公安局敖阳分局分局长职务;

余润福同志的县公安局塔下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兰友明同志的县公安局五里岭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黄绍流同志的县看守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冷雪飞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吴技能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陈凤翔同志的县卫生局副局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胡瑞云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廖元兴同志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游柏祖同志的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刘建杰、罗来珠同志的上高二中副校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朱小宝同志的县农税局局长、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请按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上高县               委员会

2013年4月19日

 

 抄  送:县委常委,县纪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党组,

          县人武部党委                                        

 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印发 

供稿: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