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高县2013年粮食生产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上高县2013年粮食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3年4月22日
上高县2013年粮食生产工作意见
为切实做好全年的粮食生产工作,确保粮食播种面积达到70.15万亩,粮食总产达到32.9万吨的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完成目标 (一)坚决稳定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面积是基础。各地要按照目标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提出本地粮食生产工作意见。做到政策早宣传,目标早规划,工作早部署,思想早发动,措施早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今年粮食生产的各项指标。要千方百计把稳定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作为抓好粮食生产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扩大“单改双”面积,防止单季撂荒,提高复种指数,严禁土地撂荒。同时,要充分利用冬闲田、坡地、荒地扩大马铃薯、玉米、豆类、小麦等其它旱粮作物,增加粮食总产。
(二)全面落实粮食生产各项扶持政策2013年,国务院再次提高了稻谷最低收购保护价,各地要认真做好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要认真做好粮食面积核实工作,确保落实政策不走样、不缩水,严格按照标准发放补贴,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降低补贴标准、改变补贴用途、克扣农民补贴,及时足额将惠农资金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各地要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粮食生产,用于水稻高产创建、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工作。
(三)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继续巩固粮食高产创建整建制推进示范县建设成果,在泗溪、敖山、野市、新界埠、锦江、塔下、蒙山、南港、汗堂、芦洲、徐家渡、田心、镇渡13个粮食优势生产区域,建立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20个,集成创新高产栽培模式,示范带动区域平衡增产。各地要把高产创建作为确保粮食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作为科技兴粮的关键举措,作为行政推动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建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强化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组装配套,全力以赴做好粮食高产创建工作。积极探索高产创建新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高产创建,逐步实现1个万亩片至少有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加快推进早稻集中育秧。实现全年粮食丰产丰收,早稻是基础。全面推进早稻集中育秧,对全县早稻丰产丰收将起到关键作用。按照“主体带动、专业化管理、整建制推进”的工作思路,力争全县早稻集中育秧秧田面积达到1万亩,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上级政府的项目资金支持,用于早稻集中育秧补贴。要重点安排种粮(农机)大户、育秧专业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村组干部和乡镇农技站开展早稻集中育秧;实行专业合同化管理,重点推广全程代育供秧和农户供种育秧;在泗溪、新界埠、锦江等基础条件较好的产粮重点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强化技术培训和责任落实,每个示范点落实“一点两人”责任制(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进行全程指导,严把技术指导关。
二、落实技术措施,提高粮食单产 (一)严把新品种推广引进关要大力开展水稻新品种展示工作。以品种展示为切入点,筛选适应不同区域市场需求、生态环境、种植习惯的主导品种;以良种推介为突破口,发布宣传主导品种,开展技术培训,培育良种示范户,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体培训协同推进,良种良法配套推广,实现水稻单产、总产、米质、效益明显提高。加大粳稻品种的引进筛选及集成配套技术的试验示范工作力度,大力开展一季中粳示范推广。力争主导品种种植面积达65万亩,水稻良种覆盖率达98%。
(二)大力推广集成配套高产栽培技术着重抓好以双季抛秧、免耕、直播和机插秧为重点的轻型简化高效栽培技术的推广,力争全年抛秧面积稳定在90%以上。继续开展“多用一斤种增收百斤粮”技术推广活动,确保水稻种植密度。加大超级稻、精确定量栽培、“三定”栽培技术等配套高产栽培技术推广力度。大力开展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切实增强基层农技人员科学种粮技术服务能力和指导水平。
(三)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通过深化“示范县”创建、狠抓“配方肥”下地、落实“示范片”到村、举办“培训班”进田、强化“建议卡”上墙、推进“触摸屏”进店、开展“施肥预告”服务等关键性措施,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行动和实施整建制推进示范工作。全县落实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总面积60万亩,大力推进配方肥应用,力争肥料利用率提高3个百分点。扩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在其他粮食作物上的应用范围,扩大耕地质量提升试点范围,通过发展绿肥生产、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料、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不断改良土壤、培肥地力,全面提升耕地质量。
(四)着力提高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水平加快现代植保体系建设,大力扶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防治组织的发展,支持鼓励专业防治组织开展全程承包、跨区作业、连锁经营服务,积极引导专业防治组织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在水稻高产创建示范区整体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工作,指导农民安全科学用药,降低化学农药用量,保障水稻产量、质量和稻田生态安全。大力开展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集成推广耕沤灭螟,灯光和性诱剂诱杀害虫等绿色防治技术。积极推广机动喷雾施药等新型药械和施药方法。力争重大病虫防治处置率达到90%以上,绿色防控技术应用面积达到35%以上,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三、强化服务指导,落实保障措施 (一)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狠抓2012年在建项目施工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强化农田基础建设资金整合,做到早谋划、早部署下年项目申报储备工作,完善项目设计规范和标准,细化建设方案,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顺利。上下协调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二)着力培植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落实种粮补贴试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种粮大户、着力培植种粮合作社、家庭农场、联户经营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力争全县涌现一批50—100亩的家庭农场,5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000亩以上的农民合作社数量上有大的增长,产量上有大提高,人员素质上有大的提升,努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
(三)努力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以双季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攻关试点县建设为契机,大力开展“推进机插秧,创建高产县”活动,以机械化插秧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各地必须抓好一个1000亩以上连片的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力争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突破60%。要培育发展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要抓好标准化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要组织农业机械打好“春耕”、“双抢”、“秋收”、“冬种”战役,扎实开展机收跨区作业,做大做强农机作业市场。
(四)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全力做好主要农时季节农业气象灾害趋势分析,及时制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主动避灾、科学防灾、有效减灾。要加强农情信息体系建设,加强干旱、洪涝、病虫害等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救灾减灾。进一步完善救灾种子储备制度,扩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规模。
(五)大力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源头控制,严格产品登记和生产许可证管理,严厉打击无证产品、无证生产及有证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动。狠抓市场整顿,严格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开展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无标签、标签不合格和虚假广告等行为,并加大对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的打击力度。重点加强杂交种子、肥料、农药等主要农资的监督管理,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违法行为,保持农资市场价格稳定。进一步规范农机维修市场行为,维护农机销售市场秩序,扩大农机作业市场规模,推动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
(六)强化组织领导县里将把粮食生产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加大粮食生产的考评力度。各地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当前的工作部署上来,加强对粮食生产的组织领导,坚决打好春耕生产第一仗。认真研究部署粮食生产的各项工作,真正把粮食生产纳入到各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粮食生产领导联系点(示范点)制度,加强对粮食生产实践指导,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具体问题。制定工作计划,设立目标责任制,细化各项措施,层层落实责任,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及时督促检查,建立考核制度,制定奖惩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附件:上高县2013年粮食生产指导性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上高县2013年粮食生产指导性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 | 粮食作物 | 水稻 | 旱粮 | ||||||
面积 (万亩) | 总产 (万吨) | 面积(万亩) | 早稻 面积(万亩) | 中稻 面积(万亩) | 二晚 面积(万亩) | 总产(万吨) | 面积(万亩) | 总产(万吨) | |
泗溪镇 | 10.02 | 4.87 | 9.96 | 4.85 | 0.02 | 5.09 | 4.82 | 0.06 | 0.05 |
敖山镇 | 0.34 | 0.15 | 0.29 | 0.21 | 0.00 | 0.08 | 0.13 | 0.05 | 0.02 |
野市乡 | 5.83 | 2.74 | 5.25 | 2.53 | 0.08 | 2.64 | 2.53 | 0.58 | 0.21 |
敖阳街道 | 0.25 | 0.11 | 0.21 | 0.14 | 0.00 | 0.07 | 0.09 | 0.04 | 0.02 |
锦江镇 | 6.46 | 3.15 | 6.32 | 3.16 | 0.00 | 3.16 | 3.08 | 0.14 | 0.07 |
塔下乡 | 2.52 | 1.22 | 2.44 | 1.16 | 0.05 | 1.23 | 1.17 | 0.08 | 0.05 |
上甘山 林场 | 0.59 | 0.18 | 0.02 | 0.00 | 0.01 | 0.02 | 0.01 | 0.57 | 0.17 |
新界埠镇 | 7.58 | 3.45 | 6.59 | 3.16 | 0.06 | 3.37 | 3.12 | 0.99 | 0.33 |
蒙山乡 | 4.53 | 2.11 | 4.08 | 1.86 | 0.10 | 2.12 | 1.96 | 0.45 | 0.15 |
南港镇 | 2.74 | 1.30 | 2.62 | 1.27 | 0.04 | 1.31 | 1.26 | 0.12 | 0.04 |
翰堂镇 | 4.72 | 2.20 | 4.22 | 2.00 | 0.06 | 2.16 | 2.03 | 0.50 | 0.17 |
芦洲乡 | 4.73 | 2.16 | 4.10 | 1.90 | 0.05 | 2.15 | 1.97 | 0.63 | 0.19 |
徐家渡镇 | 6.65 | 3.11 | 6.21 | 2.95 | 0.06 | 3.20 | 2.99 | 0.44 | 0.12 |
墨山 垦殖场 | 0.42 | 0.21 | 0.39 | 0.16 | 0.02 | 0.21 | 0.19 | 0.03 | 0.02 |
田心镇 | 9.75 | 4.49 | 8.22 | 3.84 | 0.10 | 4.28 | 3.88 | 1.53 | 0.61 |
镇渡乡 | 2.65 | 1.27 | 2.63 | 1.27 | 0.04 | 1.32 | 1.26 | 0.02 | 0.01 |
其他 | 0.37 | 0.18 | 0.35 | 0.14 | 0.01 | 0.20 | 0.17 | 0.02 | 0.01 |
合计 | 70.15 | 32.90 | 63.90 | 30.60 | 0.70 | 32.60 | 30.66 | 6.25 | 2.24 |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政工科。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