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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监管工作,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上高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积极组织工作人员,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年检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县畜牧水产局在初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时,进一步明确了申请年检核查时间、需提交的年检材料及年检签印条件,确保了年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严格年检签印条件。凡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各类养殖场所申请年检签印的需提交《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检签印申请表》和报告上一年度本场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及防疫制度执行情况的书面材料(年度报告)。“申请表”和“年度报告”需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实地认真核实,并经县畜牧水产局签印生效:
三是对年检达不到要求的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时,在年检工作中,还注重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四是积极引导动物防疫条件未达标屠宰场加大整改和创建力度,建设达标后向县畜牧水产局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做到合法屠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