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聚上高人
信息发布 通 知
上常发[2012] 7 号
关于李辉明、李小梅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
上高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8月28日决定任命:
李辉明为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小梅为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李辉明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上高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 8月28日
主题词:职务任免 李辉明 李小梅 通知
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中共上高县委
抄送: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武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群众团体,驻县中央、
省、市各单位,各乡镇(场、街道)人大(工委)
上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8月2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