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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2-07-16 09:45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2012年7月9日,县长漆海云主持召开了县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上高县2012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通报

会议认真听取上高县2012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通报。会议要求:

1、对照挺进第一方阵、站前列的要求,抓紧落实推进。县政府各位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要按照挺进全市第一方阵的目标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年终各项工作挺进全市第一方阵。

2、对照进度差距要求,抓紧落实推进。上半年部分主要经济指标完成不是很理想,县政府各位领导要正视差距,咬紧全年工作目标,拿出过硬举措,狠抓落实。

3、对照查漏补缺的要求,抓紧落实推进。县政府各位领导会后要对各口子上主要经济指标及分解指标作一次调研、调度,对完成情况不理想的要抓紧查漏补缺。

4、对照省政府考评体系的要求,抓紧落实推进。今年要在省市考评中取得好成绩,从现在起就要着手谋划。对照考评体系的有关要求,包括今年新增的服务业发展及部分考评细则的调整,县政府有关领导要组织发改、统计、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梳理,提出针对性强的相关措施,抓紧落实到位。

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二、上高县水利局选用专业干部情况汇报

会议同意县选录领导小组提出的拟选录人员名单,录用人员上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由县财政统发,享受单位福利待遇;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实行聘任制管理,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试用合格者可继续留用。

此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三、关于2012年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选调进城任教工作问题

议定:同意县教育局提出的《关于2012年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到县城学校任教的办法》,请县教育局按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按选调程序规范操作。

四、关于实行政府采购管采分离的实施意见

会议认为,为构建公共财政框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行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很有必要。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实行政府采购管采分离的实施意见》,请县财政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照《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具体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晓楚牵头落实。

五、关于加强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问题

议定:

1、原则同意《上高县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机构建设实施方案》,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晓楚牵头组织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作进一步讨论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2、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由院长、会计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按照省、市有关规定选聘,聘期3年。院长和会计岗位纳入编制内管理,定编定岗不定人,专编专用。

3、敬老院长和会计工资待遇和社保、医保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其他服务人员由乡镇负担,县统筹。

4、具体经费问题由县财政局重新测算确定。

六、关于在全县开征生猪养殖排污费问题

议定:

1、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上高县规范生猪养殖工作实施意见》(上办发[2011]25号)要求,适时开征生猪养殖排污费。生猪养殖排污费建议按2元/头的标准征收,具体请县物价局、环保局测算。

2、征收范围要细化明确,请县环保局作进一步梳理完善。

3、征收主体是县环保局,县畜牧水产局支持配合,把是否足额缴纳生猪排污费作为出具生猪检验检疫证明的前置条件,未足额缴纳的,不得出具证明。

4、所有生猪养殖户的排污费征收后,除中央、省级财政30%上缴部分,剩下的70%在县财政局设立生猪养殖治污专项资金账户,用于支持规模以上养殖场生化处理设施建设。

供稿: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