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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高县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10-25 11:41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上府办发[2011]69号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高县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

 

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上高县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上高县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

 

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1]61号)和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1年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试点市(县)的通知》(赣食药监办[2011]4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扎实推进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为目标,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为重点,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监管水平,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领域,开展示范创建工作,逐步形成合理的保障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更好地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更有力地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发展,使我县成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探索食品药品监管新体制下的综合治理新机制,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科学管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努力创造新鲜经验,确保顺利通过综合评价,为全省试点工作作出贡献。

 

三、主要任务

 

1、推进城乡一体监管,实施饮食用药安全惠民工程。加强县、乡、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在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实施好新一轮民生工程,向城市街道社区延伸监管网络,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心进一步下移到基层,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全社会覆盖,以均衡化的饮食用药安全公共服务惠及全县人民群众。全县16个乡(镇、场、街道)均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确定人员、场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目标考核,按照的“十个有”、“六个一”的标准和要求,抓好监管站的功能建设。“十个有”即:有机构牌子,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办公经费,有工作任务,有管理制度,有考核办法,有培训计划,有激励机制。监管站工作坚持“六个一”:每人一本工作手册,每人一张电话联系卡,备有一本监管记录,每月一次突击检查,每季一次联合巡查,半年一次跟班培训。明确监管站的职责和权限,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规则和运行程序。监管站办公场所设在政府办公楼院内,由政府办主任兼任监管站站长,另确定1名在编在岗干部具体负责监管站的日常工作,工作经费纳入县、乡级财政预算。

 

2、强化技术支撑,实施科学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抓好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平台建设,进一步探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检测检验。完成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装备和食品药品快检室建设。抓好风险预警和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建设,形成以县级指挥中心为龙头,职能部门为支撑,相关食品医药企业为基础,上下联动、反应快速、指挥通畅、预警有效、处置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全县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创新监测管理制度,开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重点监测,做到有机构领导、有专人负责、有经费开展、有制度指导。

 

3、引导行业自律,实施饮食用药诚信建设工程。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健全质量信用体系为抓手,巩固和扩大医药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成果,将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延伸到医药使用领域、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以及各类餐饮单位,构建起覆盖全县饮食用药领域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披露和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制定完善质量安全与分类监管的奖惩机制,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强化自律意识,自觉承担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4、健全打假扶优机制,实施稽查执法上下联动工程。适应分级管理的新要求,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执法机构,强化工作职责,坚持统一执法。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大稽查格局,完善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打假机制,增强执法权威和效能。加大举报奖励政策宣传,形成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浓厚氛围。加强稽查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不合格食品药品定期通报制度,完善假劣药品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5、着力优化环境,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围绕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统筹规划产业发展,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医药产业、餐饮业和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加速发展。积极推进以江西博士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的现代化医药产业集群建设,提高医药企业的层次,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打造优势品牌,形成良性发展,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6、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协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学习食品药品相关知识,全面提高素质,以适应行业要求。

 

四、责任分工

 

成立上高县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领导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定期通报各部门进展情况、组织开展调研和督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全面实施。

 

2、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安全。

 

3、县公安局:组织、指导对制售假劣药品案件的侦查工作。

 

4、县工业和信息委员会:制定和组织实施医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5、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工作。

 

五、创建步骤

 

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期限为2011年至2012年,与实施“十二五”规划同步,实现重点突破后,整体推进。

 

1、工作启动期(2011年8月):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方案,下达目标任务书,跟踪调研工作进展,适时总结工作经验。

 

2、铺开建设期(2011年9月-2012年6月):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

 

3、见效验收期(2012年7月底):巩固、提高创建成果,进行考核验收,全面完成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的目标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既是省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赋予我县的重要任务,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和协调工作机制,研究处理有关事项,指导、协调工作有效开展。

 

(二)统筹协调。各部门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共同落实好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的各项要求。注意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工作的协调,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政策支持、技术指导,争取专项补助经费及业务补助经费,统筹安排食品药品监管各类专项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突出重点任务。对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相关项目的建设用地、资金、人员编制等相关配套政策提供必要支持。   

 

(三)务求实效。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调研、督办、考核、通报工作力度。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工作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加以解决。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保障机制、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经验,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主题词:卫生  安全示范区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政工科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21日印发

 

共印120份 

 

供稿: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