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高县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
入户促企业发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上高县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促企业发展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八日
上高县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促企业发展
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稳定就业局势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稳定就业,促进企业发展,为国庆60周年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09]262号)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助企解难”为主题的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促企业发展活动。
一、活动时间:2009年9月1-30日
二、活动主题: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助企解难
三、服务对象
1、就业困难群体:“双困”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人员、低保困难户、残疾人等;
2、困难企业。
四、工作目标
1、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2、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3、积极援助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凡有就业愿望、有劳动能力、不挑不拣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活动期间都要实现就业。
4、积极落实“五缓四降三补贴”和“二降三促一优先”等就业扶持政策,切实帮助困难企业走出金融危机困境,从而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
五、活动内容
围绕实现充分就业目标,充分利用搭建的县、乡、村三级劳动保障服务平台,扎实开展系列服务活动。
1、进家(企)入户,摸清底数。依托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发挥劳动保障专(协)管员和社区(居委会)联络员作用,开展进家(企)入户走访活动,摸清辖区内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困难企业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2、建立台账,提供服务。根据调查掌握的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和就业愿望,以及困难企业的需求,分别建立起就业困难人员台账和困难企业两本台帐。按照管辖区域的职能划分,为服务对象量身定做就业服务,并落实“一对一”等具体帮扶责任。活动期间,力争实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成员100%就业,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能及时足额享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
3、落实政策,稳定就业。区分不同对象,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是通过加大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力度,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对困难企业,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五缓四降三补贴”、“二降三促一优先”和促进银企对接扶持政策,确保活动期间将扶持政策落实到符合条件且未享受扶持政策的每一个就业困难人员和困难企业。
4、广泛宣传,营造气氛。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国家、省、市、县出台的各项就业政策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关心就业、关心困难人员就业、关心困难企业复苏发展的良好氛围,营造互帮互助、共渡难关的良好氛围。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摸底阶段(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1、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等各项准备工作。工作计划中要包括走访摸查、援助方式、岗位收集、统筹调度、政策落实、资金准备、宣传舆论等内容。合理明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和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社区(居委会)的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援助工作。
2、调查摸底。依托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辖区内所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受金融危机影响生产经营陷入困难的企业进行梳理,确定援助对象。
3、建立台账。对确定的援助对象进家(企)入户,掌握其基本情况、就业状况、享受政策情况、面临的困难,在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社区(居委会)建立援助对象台账。
第二阶段:帮促就业和政策落实阶段(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25日)。主要开展“四送”援助活动:
(一)送政策
1、组织开展专门的政策咨询活动,在人力资源市场、劳动保障事务所大厅、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等设立 “困难群体帮扶就业窗口”、“培训推荐指导就业窗口”、“一对一一站式帮扶窗口”等特色援助窗口,将近期中央、省、市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印制成册,免费发放到援助对象手中,使他们了解适合于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
2、组织县、乡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深入社区、企业进行走访,发放宣传单,开展上门政策宣讲,重点宣传国家新近出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和特殊时期扶持困难企业稳定与扩大就业政策措施,解答他们共同关心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
3、利用各类网络媒介,采取举办“就业扶持政策知识问答”和专题讲座等形式,使老百姓和企业进一步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内容。
(二)送岗位
1、组织有关部门、街道和社区,集中收集和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通过送岗上门、重点推介等形式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对“零就业”家庭成员,挖掘社区“三保”、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以及再就业岗位,挖掘用人单位技能要求相对较低的就业岗位,通过举办困难群体再就业专项招聘活动,促进其实现就业;采取公共服务机构窗口推介,街道、社区上门推荐的办法,重点为“零就业”家庭成员推荐就业岗位。切实做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只要不挑不拣,确保一人上岗。
2、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各基层组织的协调沟通,积极开发各类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园区企业专业技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管理岗位招聘大学生就业,重点帮促“双困”高校毕业生就业。
3、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见习活动。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协调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确定一批见习基地,开发适合大学生的见习岗位。优先组织就业困难并有见习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见习,通过职业见习,提高其职业技能,丰富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
(三)送技能
乡镇场(街道)、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平台要因地制宜,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指导下,组织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组织进行创业培训。要综合运用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引导职业培训机构主动参与,着力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通过采取订单式培训、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合培训、滚动式培训、职业技能与学历教育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模式,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和企业职工提高技能素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
(四)送补贴
对已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就业局要会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辖区内已就业的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逐一落实每一位援助对象的社保补贴待遇;在公益性岗位、各类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街道社区组织开发的服务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的,要按政策规定落实岗位补贴。对已实现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要告知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政策和程序,为其提供便利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对已认定的困难企业,要按照政策规定,运用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为困难企业职工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困难企业组织职工进行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的,要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另外,社保、医保等经办机构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落实缓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的各项政策。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1、做好跟踪服务。活动期间,不仅要对已提供就业援助的对象进行跟踪服务,而且更要做好未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和尚未得到国家就业扶持政策的困难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
2、做好稳定就业服务。对已经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成员,以及经营效益企稳向好的困难企业,要继续跟踪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并发挥就业扶持政策的优势,帮助他们稳定和扩大就业。
3、做好活动总结。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核实,总结经验,探索和完善就业援助机制。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促企业发展活动”,充分认识这次活动在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做好部署安排。
2、明确责任。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协商,认真做好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相关政策补贴资金的准备工作,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及社区居委会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活动开展。
3、狠抓落实。劳动保障部门作为主要责任部门,要主动靠前,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实行领导挂点包片联系制度。要强化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开展活动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活动开展不达标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