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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2008-10-24 10:36 来源:江西农业信息网  收藏  举报

近年来,上高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力度,让广大群众吃上安全放心水产品。

一是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从2005年开始,对全县经营水产种苗、渔药、渔业生产资料的单位(户)进行检查和对良繁单位(户)生产的种苗进行产地检疫;不定期到塘边、到基地投入品仓库检查,堵住了不合格、违禁药品等生产投入品流入生产领域,并制订了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制度。几年来,全县鳗鱼养殖基地面积、品种抽检面达100%;四大家鱼养殖基地送检的水产品几年来检测合格率全部达到100%。

二是抓水产品生产标准、基地建设。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及上高县水产养殖的基础条件,制订了“上高鳙”生产标准(试行)、“上高县工厂化养鳗技术规程”、“上高县土池养鳗技术规程”等三项生产标准、技术规程,并将生产标准、技术规程汇编成简便易行的手册发放到生产基地示范区示范户手中;围绕主导特色产业,选择15个基础好的养殖大户生产基地,率先推进标准化生产,建设具有特色的标准化示范区。形成合作社 → 示范区→ 示范户的渔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新格局,上高县现建设无公害、绿色水产品生产基地27个,面积达35000余亩。

三是抓品牌,开拓水产品市场。制订了《上高县鳙鱼产业化发展规划》,申请注册了“上高鳙”商标,已在浙江杭州、温岭、台州,福建福州、漳洲,广东广州、深圳、惠州等地建立县外销售窗口23个,年水产品销量达2.5万多吨。

四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近年来,上高县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每年经常利用广播、电视、赶集等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宣传,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0余份,送到生产基地、养殖户手中,做到养殖人员人手1份,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养殖人员自觉做到依法从事养殖生产。(江西省水产局上传)

供稿:上高县水产站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