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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高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2-02 07:56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6日至6月8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上高县进行了巡视。2023年7月1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上高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县委牢牢把握政治巡视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带动全县各级各部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整改自觉性主动性。县委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新部署和省委工作新要求,切实增强整改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县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成立以县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先后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会、县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推进会,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有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三)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地生根。坚持把整改工作情况纳入“月调度、季点评”工作范围事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对整改事项实行“一周一调度”的工作机制,挂图作战,采取编发整改简报、开展上门指导、下发工作提示等方式,加大调度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整改期间,县委整改办召开调度会、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10余次,编发工作简报5期,下发工作提示10份。建立销号联审制度,严格销号管理,确保整改质量。

(四)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围绕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等方面,既全面对标对表,对症下药治顽疾,动真碰硬抓整改,又举一反三,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机制30余个,通过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持续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推进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人民、实践、历史检验。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

1.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领航定向。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宣讲。坚定不移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传达学习有关精神,县级领导带头深入一线开展宣传宣讲,全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二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主题教育理论学习重要篇目、干部个人自学重要内容,采取领导领学、个人自学、集体研学、专题讲学等方式,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三是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全面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发展的战略定位,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高篇章的实施方案》,科学提出2024年“1713”工作思路,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上高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担当实干的具体行动。

2.加强经济运行调度,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推动主要经济指标稳中向好。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县大兴调查研究加快破解发展难题的实施方案》,围绕经济运行、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民生实事、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二是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及时调度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研究出台推动经济回稳向好的若干措施,全县经济经济指标回升向好。三是深入推进招大引强、重大项目攻坚。投资超百亿的上高电厂项目加快推进,一批新能源新材料上市公司落户。2023年签约省外投资重点产业项目39个,其中亿元项目36个,“1+1+4”现代化产业体系日渐成型、重大项目稳步推进。

3.加大对企业的精准支持扶持力度,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大对企帮扶力度。出台加快构建现代化工业体系36条,分层分类、真金白银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政企圆桌会、营商环境体验员等活动,持续营造尊商、重商、爱商、护商的浓厚氛围,获评全省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表现突出地区。二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全县地方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占比6.8%,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2%,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1家,获评“瞪羚”企业3家,获省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获评省级创新型县建设试点工作优秀等次。三是着力发挥产业链融合带动作用。实施制造业“699”行动,健全骨干企业递进培育机制。印发《上高县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布局绿色食品产业上、中、下游企业;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新增两化融合贯标企业67家、示范企业14家,1-11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收同比增长39.76%,获评全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

4.推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

制定《上高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摸排新能源新材料规下企业数,指导企业申报年度入规。加大招引力度,5月以来,新签约引进新能源新材料项目9个。召开产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普查工作推进暨“十百千万”人才培训会,全县共16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代表参加。加大新能源新材料企业技术改造力度,7家新能源新材料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企业工艺水平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5.强化扬尘、油烟、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治理,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推动空气、水质量稳定向好。

一是加强道路、工地、闲置裸土扬尘日常执法监管,督促所有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组织对城区及周边餐饮油烟进行全面动态排查,开展油烟监测93家,处理油烟扰民7起。二是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企业有机废气处置升级改造,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气体排放。推进重点工业企业绩效分级管控,已完成企业绩效分级105家。2023年中心城区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96.1%、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三是完善新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大力实施锦丰路、兰家大道、宣化路、晟茂汽车城等污水管网设施建设,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城区污水管网布局不断优化。四是深入推进锦江河流域生态治理。开展“野鸡水”流域总磷超标治理,实施畜禽养殖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出台《上高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管理的意见》,小(二)型及以上水库水质持续向好,已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部分达到水域功能Ⅲ类标准;镜山园区16家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的企业已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完成整改提升,锦江河流域水质持续改善,“野鸡水”水质总磷浓度达到Ⅲ类标准,良田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省级生态乡镇覆盖率达100%,成功创建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6.加强园区企业环保监管,加快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建设、锂渣消纳场建设。

一是对全县工业企业履行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及环保验收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出动执法100余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4份,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加快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建设。目前,填埋场库区挖土方工程、四周挡渣墙及挡土墙、地下水导排盲沟已全部完成。三是推进锂渣消纳场建设。召开锂渣消纳工作启动会,成立上高县长石粉和锂渣综合利用专班,组织方案论证报告专家评审,邀请专家到项目场址踏勘并指导,目前,清淤、挡土墙、喷浆挂网已完成,正在加快推进中。

7.压实职能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环保责任,持续推动非煤矿山整改整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等业务培训,制定《上高县停产非煤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县矿山复绿实行台账式、档案式管理,组织开展非煤矿山生态环境实地检查64人次、32处,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完成整改。已完成矿山复绿面积772亩。

8.加快新一轮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一是出台《关于推进县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实施意见》,完成县国镜资本投资运营集团等“1+5”企业股权调整变更登记,推进国有平台市场化、实体化运行。二是出台县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制管理以及一般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完善国有企业人事薪酬管理制度。三是成立上高县国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和纪委,并下辖国资公司、村投公司、金投公司、工投公司、城投公司5个党总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组织。

9.加快推进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推动园区平台做大做强。

加快管理体制改革,召开高新园区改革发展调研专题会,重组县工投公司,加快推进“园区+公司建设”运营模式,出台高新园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高新园区干部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加强园区工程项目监管及干部管理。做大做强园区平台,大力开展扩园征地及闲置低效用地清理,盘活闲置用地,推进“零地招商”新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高新园区扩区调区获省政府批复,园区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截至12月31日,园区累计签约项目47个,其中37个项目未新增用地。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1个,省级绿色工厂2个,高新园区获评全省、全市开发区综合考核第一等次,省级绿色工业园区,全省开发区改革优秀案例。

10.加快“一窗式”“好差评”系统建设,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召开“一窗式”系统、“好差评”系统向乡镇延伸工作部署会,组织技术人员到各个乡镇(街道)开展硬件安装、系统调试和培训工作,全程做好跟踪落实。截至目前,各乡镇(街道)已全部搭建完成并投入使用,累计办件828件,办结率100%。出台《上高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梳理划转事项92项,升级上线监督服务保障平台2.0,群众办事更加高效便捷。

11.持续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招大引强、项目落地。

大力开展“产业赛道招商比拼大会战”活动,聚焦“1+1+4”现代化产业体系,主动对接长三角和海西经济区,开展招大引强。新签约客商投资项目60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58个,10亿元以上项目3个。全力推进上商回归计划,上海上高商会等相继成立,实现零的突破。全力以赴引外资、引外贸、优结构,帮助企业保生产、保订单,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5.75%,增速排名全市第2;外贸出口全市排名第2。加强要素保障,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在《江西改革动态》单篇推介,获国务院督查激励。承办全市三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121个重点推进项目完成投资占年计划的121.4%。

12.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不断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一是开展营商环境补短板活动,针对相对落后的5个具体指标,主动向先进地区学习,制定攻坚提升方案计划。二是建立营商环境定期调度、红黑榜等制度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分析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三是开展“千名干部助千企”网格化服务经营主体活动,划分营商环境网格并配齐网格员,走访市场主体23074人次。加大政企圆桌会议问题落实跟踪问效力度,专题调度8个未解决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13.加快推进县城防洪工程、老旧小区改造、上新公路改建、城乡供水一体化等民生工程建设。

一是县城防洪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县城防洪工程镜山大桥至毛家渡左岸段和锦江大桥至石井闸右岸段主体工程已完成。二是全力推动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进展。完成老旧小区改造4个,改造背街小巷6条,新建停车场十处、增加停车位1100余个,新建充电桩62个,城市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三是全力加快上新公路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启动上新公路改建,已完成用地预审、选址研究报告、设计报批、施工图审等前期准备工作。四是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稳步推进。召开项目建设动员会,所有乡镇均已全面铺开,主管铺设约180km、入村支管铺设约120km,整体进度按时序推进。下一步,将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持续加快项目施工进度。

14.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基础建设,优化群众就医服务。

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推广“一站式”服务,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已设立老年医学科,设立投诉管理部门。扎实推进新人民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县中医院感染楼、26个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成投入使用。设立定点村卫生室189所,开通使用农村医保刷卡的卫生室164所,开通比例达86.8%,国家卫生县创建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15.优化城乡学校网点布局,加强师资力量建设。

持续深化“学在上高”教育品牌创建,优化城区学校网点布局,推进教育资源扩容提质,加快职教园区建设,建成小区配套幼儿园3所,改扩建上高三中、塔下中心小学、锦阳小学、镜山小学等义务教育学校,新增学位共计3000个,小学初中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达100%。代表江西接受教育部质量检测,荣获全省高校与基础教育协同提质试点县。根据教师缺口和需求情况加大教师招聘力度,完成2023年统招和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16.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确保饮水安全。

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整治力度,定期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进行检测,县城饮用水取水口水质指标达标。加大检测设备投入,开展多轮次技能培训,大力提升检测能力,完成生活饮用水42项CMA评审。

17.依法依规保障农民工工资。

一是加快案件办结。发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处理相关欠薪案件,目前已全部办结。二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纳入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新增工程项目全部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现保证金全覆盖。三是加强工资支付日常监管,开展根治欠薪集中整治行动,截至12月31日,累计归集施工企业253家,工程项目数量102个,在建工程项目数量75个,开设工资专户项目数72个,实现银行代发工资项目数8个。

18.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防范养老保险违规领取行为。

组织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会议,出台防范冒领养老保险待遇联动长效机制方案,每月调取比对相关部门数据,有效防范违规领取问题。

19.发挥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对政法单位的督察检查,提升审判监督质效。

制定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规划,督促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县法院开展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和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反馈督查检查意见,并督促完成整改,不断规范法院审判行为。

20.高质高效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质量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对发现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到位。按照省市建设标准和项目有关要求,完成2022年度项目县级抽检验收,并交付使用。出台《上高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办法的通知》,完善建后管护制度。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重大项目监督,制定乡村振兴重大项目综合监督工作实施意见、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力监督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质高效。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优秀试点县、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评估二等奖。

21.加快推进重点山塘水库除险加固。

61座“两不靠”山塘已完建21座,剩余40座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47座重点山塘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下一步,将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加快后续建设任务推进。

22.加强上高紫皮大蒜技术规范、推广,加快品牌培育。

一是抓好技术推广。已编写《上高紫皮大蒜栽培技术规程》,举办“上高紫皮大蒜”种植技术理论培训班3期。二是抓好品牌培育。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上高紫皮大蒜”注册商标,组织龙头企业申报农产品品牌。三是强化要素保障。落实2023年紫皮大蒜保护利用经费,用于宜春市科学院开展紫皮大蒜原种精准鉴定研究和建立3个紫皮大蒜原种繁育基地。

23.加强技术培训等政策支持,推动富硒蛋鸡产业和“蒙山猪”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富硒蛋鸡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增加标准化蛋鸡养殖基地7个,4家主体获得富硒农产品认证证书。新增富硒蛋鸡120万羽、达570万羽,获农业农村部富硒蛋鸡产业奖补,富硒禽蛋科技小院入选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二是强化蒙山猪保护。制定蒙山猪保种方案,争取市级保种资金用于蒙山猪保种,开展保种基地防疫设施改造,积极做好扩繁工作。

24.用好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强化扶贫项目管理,加快形成特色农业产业体系。

一是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富硒禽蛋为首位特色,全年新增“两品一标”农产品20个,扶持培育千亩以上富硒示范基地36个,获评江西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二是加强项目监管。出台《上高县2023年强化产业帮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衔接资金项目过程监管机制。三是强化后续帮扶。组织开展全县帮扶资产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县16个乡镇(街道)帮扶资产进行资产清查摸底及业务指导,已完成资产处置工作。

25.加快和美乡村建设,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

以“十个一”“八个有”建设为主要内容,完成100个新农村建设点建设。持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道路硬化、公共基础照明、污水处理等乡村建设工程221项,完成户厕改造8196户,2400余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受益,5G+长效管护平台已覆盖全县所有自然村,摄像头个数达到2097个。入选全省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典型案例。健全落实村级议事协商机制,完善议事协商工作办法,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村级事务,定期开展协商议事活动。

(二)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6.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印发完善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及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下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通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7.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以案促教。

一是梳理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监察建议书以及关于将处分宣布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提示,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二是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南港镇曹汝兰廉政文化馆、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等,各单位结合实际分层分类全面推开警示教育活动。

28.推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健全完善党风廉政情况抄告制度,推动县级领导结合具体问题落实“一岗双责”。将科级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压紧压实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

29.认真开展政治谈话,做好政治谈话“后半篇文章”。

下发关于按时开展政治谈话的工作提示,对全县政治谈话作出具体部署,严格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上级有关政治谈话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健全政治谈话问题整改清单,确保问题谈透、差距谈准、责任谈清,推动政治谈话高质量全覆盖。

30.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监管。

下发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工作提示,列出具体任务,督促各单位对照任务清单进行专题学习、全面梳理、自查自纠,并及时开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一把手”监管质效。制定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月报告、季报告制度,有效防止规避集体决策、违反民主决策程序等问题。

31.健全完善村民小组财务监管制度。

印发关于加强村民小组财务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统一规范设置村民小组集体资金账户,实现对村组集体资金动态监管。向相关部门制发关于加强财务监管工作的监察建议,督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全县村级财务开展全面检查。

32.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

深入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先后两次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深入开展纪检监察系统政治谈话、家访和廉政党课。印发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报告重大事项的通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运转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县纪委县监委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纪法素养提升专项行动优秀组织集体,1人获先进个人。

33.提升机关公文规范水平。

对文件错漏情况进行纠正,健全完善公文拟制及审核制度并严格按照执行。

34.加强廉政风险防范。

将廉政风险排查情况作为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指标,压实各级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责任。制定下发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35.定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

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要求,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听取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开展形势分析和政治生态研判,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部署。

36.加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

修订完善县纪委县监委提级办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线索工作流程,对问题反映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一律由县纪委县监委提级办理。

37.持之以恒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烟酒、违规经商办企业和放贷吃息、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针对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廉洁上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廉政宣传。持续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两报告一承诺”执行情况的抽查检查。

38.坚决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主要精神及有关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增强依法统计的政治自觉。二是加强对统计干部及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宣传,开展“政府固定开放月”“经济大普查,数说新时代”等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发放统计法宣传品1700余份。三是加大各专业数据核查力度,对入库申报材料严格审核。

(三)持续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提升全县干部凝聚力、战斗力

39.健全完善县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化重大项目决策前评估论证。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出台《上高县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县委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对县委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要求进行明确细化。二是建立完善专债项目申报评估制度。制定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发行使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落实领导负责、工作专班、定期督查等制度。

40.加强对下一级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和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月报告、季报告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审核。二是每月定期通过党建微信公众号推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指南,认真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严肃开展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在全县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体检,督促有关单位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专题党课,县级领导讲专题党课66次,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讲专题党课802次。

41.推动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加强对挂点的重点项目、非煤矿山整治等工作督促指导。

一是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各县级领导加强对挂点重大项目、非煤矿山整治、创城创卫等工作的调度推进,对挂点非煤矿山整治情况开展联合督查,认真抓好问题整改。二是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严五整”攻坚行动,召开攻坚行动部署会,制定攻坚行动十六条措施,有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开展“三联三访三促”干部作风大转变活动,推动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察实情、办实事。

42.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

深入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清查,扎实开展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放贷吃息专项整治,通过组织自查自纠和抽查核实,加大问题摸排力度,对有关问题严肃查处。加大干部作风问题督查力度,组织开展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教育情况和乡镇值班值守情况的联合督查。开设全县领导干部配偶家庭助廉培训班,督促领导干部及家属以家风涵养作风,自觉加强生活作风建设。

43.强化担当作为,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复杂问题。

认真开展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复杂问题研究,强化工作举措,平稳完成了攻坚多年的原东门工业园拆迁、顺利推进了全县预制板校舍改造、积极推进了江畔院子问题化解等历史遗留和疑难问题。

44.加大人才政策兑现力度。

一是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制定下发《上高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举行上高县人才公寓启用暨青年人才悦享空间揭牌仪式,目前已完成2023年第一、二、三批次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审核工作。二是优化人才政策兑现流程。集中开展人才政策兑现工作,提升政策兑现效率。三是持续开展人才引培工作。通过参加省市引才活动和前往高校举办招聘会等方式,引进教育卫生领域急需紧缺人才60余人。

45.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现象,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一是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对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进行严肃纠治,鞭策后进。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通知》,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在提拔重用、评优评先等方面向一线干部倾斜。二是践行“三看一严”工作法,积极开展失实举报澄清正名工作,为担当者担当。

46.加强统筹协调,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召开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党建工作研究。二是出台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实施“四大工程”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行动,全面谋划部署推动全年党建工作。三是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工作督查调研,以督办函的形式对各地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点对点反馈,督促从严抓好党建任务落实。

47.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一是细化任务清单,推动党建责任落实。及时下发2023年全县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部分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并定期调度推进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二是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党建工作落地。下发基层党建8大领域体检报告,实现全县基层党组织自查体检全覆盖。集中开展2023年党建工作督查调研,针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持续推动党建工作落地。三是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推动问题整改。针对反馈意见,形成涉及基层党(工)委的党建共性问题清单及个性问题清单,督促各单位举一反三抓好问题自查整改。四是强化考核问责,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从严抓实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经验做法在市委主题教育简报专刊推介,获评全省机关党建创新优秀案例1个、全省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2个。

48.加强对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指导帮助。

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落实县领导挂点联系机制,加大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指导。二是以国资国企改革为契机,印发《关于推进县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实施意见》,成立县村投公司,挖掘村集体资产资源效益,带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三是加大资金扶持。统筹安排中央、省、市、县衔接资金用于扶持经济薄弱村集体,进一步强化造血功能,促进村集体稳定增收。

49.加强“两新”党组织建设。

一是对全县“两新”组织数据开展摸排,进行分析研判。二是在全省率先开展新兴领域“两个覆盖”攻坚试点,制定新兴领域“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党组织规范组建工作方案,成立“两新”组织党组织163个,覆盖企业226家、社会组织82个。经验做法先后在《中国组织人事报》《江西日报》《江西组工信息》《江西改革》等刊登推介,“先锋领航创在上高”入选全国百佳园区创新案例。三是深入开展“红木莲 暖‘新’服务温‘新’上高”关爱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活动,制作《新兴领域微党课108讲》,进一步提高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增强“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50.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五星”党员评比、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行动,明确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流动党组织及基层党委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和政治教育。持续抓好党内法规常态化学习,引导各级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二是健全发展党员县级联审制度,对照“十不发展”要求,严把党员发展关。三是扎实开展村“两委”班子届中分析评估和村党组织星级评定,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和“育苗计划”,优化调整村支书22名,新一轮选派驻村干部108名,获评全省乡村振兴模范党组织2个、担当作为好支书1人、“乡村好青年”2名,“三联促三治”赋能乡村善治在《当代江西》刊登。

(四)注重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常态长效抓好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

51.常态化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对巡视工作政治定位、战略方针、重要任务、价值取向的理解把握,自觉提高巡视整改政治站位和组织领导,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抓好问题整改销号。集中整改阶段,县委常委会4次研究、调度、推动整改问题解决。集中整改阶段后,听取研究巡视整改情况2次。

52.加强对县级领导巡视整改工作的日常统筹调度。

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县领导“月调度、季点评”工作范围,向各县级领导发送工作提示3期,各县级领导按照工作提示要求对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开展专题调度和实地查看。建立健全县领导整改事项销号审核把关机制,持续传导整改压力,压实整改责任。

53.强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

从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单位抽调干部成立巡视整改工作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并对存在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将巡视整改作为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日常监督和党建督查重要内容,定期调度并跟进整改落实。

54.强化整改措施的跟踪问效,加强对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整改。

扎实开展园区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认真梳理摸排园区闲置及低效用地,按照“一企一策”积极做好低效闲置用地清理处置,有效促进土地高效利用,相关经验做法在《江西改革动态》单篇推介,获国务院督查激励。二是对照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结合本次巡视整改,在抓好土地闲置问题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对理论武装、管党治党、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统计执法等整改工作中容易出现反复的问题,从严督促整改。三是建立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台账,规范整改销号审核清单,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县委第八轮巡察监督内容,及时跟踪调度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持续加强整改跟踪问效,防止边改边犯、改了又犯问题。

三、持续推进整改,巩固深化成果,以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虽然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省委要求相比,与干部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恒心韧劲,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推动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不断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县委班子自身建设,示范带动全县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升能效,以满腔热忱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切实凝聚起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上高篇章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发力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在整改转入常态化阶段后,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并定期以适当形式通报整改进展。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从严加强督查问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确保每个问题均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

(三)做好结合文章,助推上高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思维,自觉把问题整改与统筹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项目攻坚、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真正把落实整改的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提升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发展的过程,不断放大巡视整改效应,切实做到以整改促进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发展检验整改成效,向省委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5-2565843;邮政信箱:上高县清莲路9号新县委县政府大楼720办公室,电子邮箱zgsgxwzgb@163.com。

中共上高县委

2024年2月1日

供稿: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