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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一是深入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制定出台《上高县非煤矿山生态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至2023年绿色矿山创建等工作任务。同时,会同相关部门,从安全生产、林地保护等6个方面制定了46项非煤矿山升级验收标准,严格按照乡镇初验、部门终验,合格一家、验收一家的程序要求验收生产矿山,2022年全县共计新增矿山复绿面积570余亩。
二是加大绿色矿山创建力度。根据我县矿山实际情况,明确了全县22家剩余服务年限大于3年的在产矿山绿色矿山创建任务时限。2022年全县共有9家矿山企业通过第三方验收。
三是有序开展废弃矿山修复。针对2020年度自然资源厅下发的14个废弃露天矿山图斑,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全面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目前14个废弃矿山图斑生态修复工作已基本完成,预计完成废弃矿山修复面积约100亩。(赖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