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在圆满完成大会既定的各项议程后,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艺术中心胜利闭幕。
金彪、陈爱红、钟新美、况国高、胡宝成、徐芳、沈清明、左伍香、章自力、甘利华、邹立新、黄文根、何桦、李文华、况胜军在主席台前排就坐。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周万辉、晏慧珍、晏晓勤、刘战平、陈武、冷水清、李美后、李微、易成生、胡贵明等主席团其他成员和邀请到主席台就座人员。
大会应到代表219 名,实到210名,符合法定人数。
选举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大会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依法选举出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并颁发了当选证书;新当选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作出庄严承诺。
-- 县委书记 金彪 --
金彪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县各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工作安排,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金彪指出,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的大喜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部署要求的关键一年。要把思想凝聚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上来,把精力集中到狠抓工作落实上来,担当实干、攻坚克难,努力把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就做好今后人大工作,金彪强调
要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以更高的站位加强政治建设。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要精准聚焦重点任务,以更大的力度服务中心大局。找准找实人大工作与上高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结合点,广泛调研、深入思考、积极献策,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为“对接宜春中心城,争创中部百强县”作出新的贡献。
要用心用情服务民生,以更实的举措践行初心使命。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扎实推动各项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落地落实,自觉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根植于思想灵魂,落实到具体行动,努力使每一个决定、每一项监督都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
要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以更好的渠道保障人民民主。认真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推动各项惠民便民举措转化为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改善成果,把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优越性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
要从严从实严于律己,以更高的标准狠抓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金彪表示,县委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和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主动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金彪号召,团结凝聚力量,奋斗创造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初心使命、不负时代重托,履职尽责、实干担当,积极投身“对接宜春中心城,争创中部百强县”的火热实践,以更加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上高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上高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上高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上高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上高县2021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县和县级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上高县2021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决议草案。
宣布了2021年度票决的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和2022年度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票决结果。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上高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19日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周万辉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并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目标,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1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对接宜春中心城,争创中部百强县”目标,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谋篇定向、聚势赋能,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众志成城、内强外塑,城乡面貌焕发新颜;治山理水、厚植生态,绿色转型蹄疾步稳;担当使命、务实为民,群众福祉日益增进;严实并进、提升效能,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四区”建设稳步推进,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第一年,县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稳定经济发展基本盘,着力实现产业发展大跨越,着力推动项目建设大提速,着力畅通经济循环,着力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着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大迈步“对接宜春中心城,争创中部百强县”。
会议强调,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深刻把握省委“稳住、进好、调优”和市委“稳好、进强、调优”原则要求。在聚力中部百强中,加快形成比拼赶超的上高干劲;在做强工业支撑中,加快构建工业体系的上高特色;在强化创新驱动中,加快跑出跨越发展的上高速度;在坚持生态优先中,加快走出绿色发展的上高路径;在统筹“三农”并进中,加快绘就 “五美”乡村的上高画卷;在秉持人民至上中,加快迈出共同富裕的上高步伐;在提升功能品质中,加快打造宜居宜业的上高名片;在作示范勇争先中,提升“五型”政府建设的上高效能。
会议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苦干实干拼命干、会干巧干用心干,奋力迈出“对接宜春中心城,争创中部百强县”新步伐,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19日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钟新美同志受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人大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换届以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建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换届以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上高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职,务实担当。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以坚定的政治定力把握工作方向;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始终以自觉的担当作为服务发展大局;注重突出代表主体,始终以务实的工作举措保障代表履职;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始终以严格的标准要求强化自身建设。牢牢抓稳“接力棒”,一届接着一届干,科学谋划、统筹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实现了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2022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要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十五次党代会的部署安排,以“对接宜春中心城,争创中部百强县”为奋斗目标,以打造“四个机关”为主线,着力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建设全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县作出人大应有的贡献。
会议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体现人大担当;要聚焦“对接宜春中心城,争创中部百强县”目标,不断强化人大职能优势,着力改进监督方式,在打造“四区”新上高中贡献人大力量;要保障代表履职担当作为,积极搭建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中展现人大活力;要夯实基层基础整体推进,推进代表工作站提质增效,着力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在加强乡镇人大提质增效中凝聚人大合力;要围绕“四个机关”建设,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特点,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中提升人大形象。
会议号召,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要在中共上高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紧紧依靠和动员全县人民,乘势而上,勇开新局,与时俱进推动上高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对接宜春中心城,争创中部百强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上高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19日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代院长刘伟伟所作的《上高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过去五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未来五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建设人民法院过硬队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牢固树立为民工作理念,不断深化法律监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为“对接宜春中心城,争创中部百强县”、建设全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县作出新的贡献。
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19日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锐琴所作的《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扬优势、勇担当、创一流”目标要求,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按照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推动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上高、法治上高,为上高“对接宜春中心城,争创中部百强县”目标不懈奋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上高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2年2月19日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赵勇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上高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上高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上高县2021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2年全县和县级预算的决议
(2022年2月19日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黄光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上高县2021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同意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上高县2021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全县和县级预算。
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上高县2021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19日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赵勇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上高县2021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力,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机制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生态环境质量获得新提升,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对接宜春中心城,争创中部百强县”目标定位。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更加注重体系建设,更加注重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好、把生态优势转化好、把生态经济发展好,把上高建设成为城市美、乡村美、园区美、道路美、山水美、人文美的绿色低碳前沿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