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关于开展“节地增效”行动的实施意见》,发布《上高县工业“标准地”工作方案》,按照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明确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的投资、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等指标。截止目前,2021年工业园区已出让工业用地2宗,出让总面积83.031亩,正在出让工业用地1宗,面积107.02亩;已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4宗,面积243.71亩。7宗工业用地均按照“标准地”出让,“标准地”供地比例达到100%,超额完成上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