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信息支撑,切实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和水平,保障《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以下简称《办法》)有效实施,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监[2021]23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积极推动本地预算绩效评价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工作。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