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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一)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督促辖区内涉危企业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充分利用好危废监管平台,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申报登记、管理计划、管理台账、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
(二)开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暨全市陶瓷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推进会。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陶瓷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组织全市陶瓷企业在江西宝庆陶瓷有限公司召开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暨全市陶瓷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推进会。通过学习参观江西宝庆陶瓷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带动全市陶瓷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暂存试点工作。根据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宜春市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暂存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宜环委办字〔2020〕102号)文件要求,全市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暂存点在上高工业园落户,目前已正式运行。小微产废集中收集转运暂存场所建设工作,不仅深化了“优环境,促发展”理念,更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置难、费用高的突出问题。有效的消除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隐患。
(四)开展废机油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宜春市废矿物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环固体〔2021〕14号)文件要求,上高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上高县废矿物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上环委会字〔2021〕75号),将工作部署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涉废矿物油工业企业及汽修厂进行排查,要求涉废矿物油工业企业及汽修厂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同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五)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工作。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环固体〔2019〕5号)文件精神,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积极落实辖区内废铅蓄电池网点审批制度,对辖区内9家废铅蓄电池网点进行现场考核并批复。要求网点做好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和所属企业的标识,划分出专门存放区域存放电池,地面做好防腐防渗、仓库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规范好收集入库台账及转移台账等。同时每季度对废铅蓄电池网点进行进行现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网点予以取消网点资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