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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新余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新余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请示》(余府文〔2020〕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余市城区145.1472平方公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具体成果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市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城区基准地价更新的有关成果内容(包括土地定级确定的各级别面积及相应范围、基准地价内涵及各级别基准地价、宗地地价修正体系)及时公布实施,尽快登录全国基准地价备案系统进行电子化备案,并做好成果的应用工作。
三、你市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土地市场行情,适时修订城区基准地价,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新余市城区土地定级成果
2.新余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