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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赣江新区直管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批复

2020-11-20 08:50 来源:江西省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赣江新区管委会:

《关于恳请审批赣江新区直管区城镇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请示》(赣新管文〔2020〕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赣江新区直管区45.4096平方公里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二、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将城镇基准地价评估的有关成果内容(包括土地定级确定的各级别面积及相应范围、基准地价内涵及各级别基准地价、宗地地价修正体系)予以公布实施。同时,尽快在全国基准地价备案系统进行电子化备案,并做好成果的应用工作。

三、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土地市场行情,适时修订城镇基准地价,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赣江新区直管区城镇土地定级成果表

2.赣江新区直管区城镇基准地价评估成果表

2020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附件2

供稿: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