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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0-06-04 09:42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2020年6月3日,县长胡海洋主持召开第7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听取了县机关事务局李建军关于上高县体育馆、艺术中心、文化广场向社会购买物业服务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高县体育馆、艺术中心、文化广场向社会购买物业服务方案》,此项工作请胡练康同志负责。

会议要求:1.要加快艺术中心地下停车场验收交付使用,缓解停车难问题。2.关于体育馆对外开放事宜,请冷水清同志负责,尽快拿出方案。

(二)

会议听取了县机关事务局李建军关于提高县行政综合办公大楼服务水平工作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关于提高县行政综合办公大楼服务水平工作方案》,请县机关事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此项工作由胡练康同志牵头,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共同参与,切实提高办公大楼总体服务水平。

此议题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三)

会议听取了县税务局胡友树关于上高县矿产品开采加工行业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审议稿)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高县矿产品开采加工行业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审议稿),请县税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县政府审定印发,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

会议要求:1.县税务局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税收征管,严防跑冒滴漏。2.县公安局要加大监管打击力度,依法查处使用自制炸药开采等违法行为。

(四)

会议听取了县公路分局胡海云关于Y073(现320国道西外环交叉路口至上八线交叉路口)公路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Y073(现320国道西外环交叉路口至上八线交叉路口)公路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请县公路分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报胡练康、陈志军同志审定,工程具体实施请陈志军同志负责。

会议要求:1.要列出项目建设时间表,加快实施进度,同时施工过程中要加强防尘抑尘措施。2.要将供水公司、供电公司、天然气公司等相关单位纳入项目协调小组。

此议题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出席:胡海洋 胡练康 冷水清 陈志军 罗意然 王栋 何桦 毕福林 赖伟 熊辉

请假:李美后 张鲛 陈武

列席:县委办邹毛修,县政府办黄雷、潘文胜、钟国云,县人大办周小毛,县政协办舒丙文,县总工会王美珍,县委政法委黄琦琮,县信访局毕海龙,县发改委晏春华,县财政局黄文根,县税务局胡友树,县市监局王群,县审计局吴校全,县档案局易东一,县机关事务局李建军、潘丽琴,县交通运输局吴景成,县住建局罗望林,县生态环境局陈信逞,县城管局冷报田,县公路分局胡海云,县自然资源局黄涛,县物资总公司金小云,县公安局罗忠才、袁小兵,县文广新旅局赵勇强,供电公司李文清,锦阳新区冷淑梅,锦江镇喻松林。

法律顾问:李荣

供稿:县政府办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