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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江西宜黄百鹭洲省级湿地公园范围和功能区进行调整的批复

2020-05-20 08:46 来源:江西省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抚州市人民政府,省林业局: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对宜黄百鹭洲省级湿地公园范围和功能区进行调整的请示》(抚府文〔2020〕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按照《江西宜黄百鹭洲省级湿地公园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对江西宜黄百鹭洲省级湿地公园范围和功能区进行优化调整。

二、宜黄县政府要严格按照《江西宜黄百鹭洲省级湿地公园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修改总体规划,确定范围和功能区边界的矢量数据,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省林业局备案。

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强化对自然公园的指导与监管,实行全过程管理,依法有效保护自然资源,不断提高自然公园的管理水平。

2020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供稿: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S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