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府办字〔2020〕28号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上高县统计法治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学习贯彻情况检查,加强统计违法责任人追究和企业统计数据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贯彻落实好江西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2020年统计法治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1.“四上”企业、500万以上投资项目;
2.各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有500万以上投资项目的部门。
二、检查人员
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具体人员名单和检查安排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1.各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及有关部门学习传达《意见》《办法》《规定》情况。
2.“四上”企业、500万以上投资项目2019年1-12月以及2020年1-4月份数据填报依据。
3.“四上”企业、500万以上投资项目2019年1-12月以及2020年1-4月统计台账。
4.2018年以来被查处的统计违法企业2019年1-12月以及2020年1-4月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四、检查时间
2020年5月18日至22日。
五、检查方式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8日至19日),各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对责任范围内的“四上”企业和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相关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5月19日下午4点前交至县统计局法规股537办公室。
第二阶段(5月20日至22日),督查组根据第一阶段自查情况展开检查,检查方式如下:
1.查阅各乡镇(场、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学习会议记录,掌握中央有关文件的学习贯彻情况。
2.核查“四上”企业、500万以上投资项目2019年全年及2020年1-4月份数据填报依据。
3.核查“四上”企业、500万以上投资项目2019年全年以及2020年1-4月份统计台账。
4.核查2018年以来被查处的统计违法企业2019年全年以及2020年1-4月份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统筹谋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在专项督查过程中,各组组长要牵头组织实施好督查工作,各组组员要按照责任分工,履职尽责,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发放宣传手册,确保普法宣传到位
在专项督查过程中,要向企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宣传册,讲解重点内容及条款,了解企业相关落实、整改情况,促使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附件:督查组名单及检查安排
2020年5月18日
附件
督查组名单及检查安排
组别
人员
检查范围
联系电话
第一组
组长:李 安
敖阳街道、泗溪镇、野市乡
成员:江 源
廖永红
第二组
组长:晏溅林
塔下乡、翰堂镇、南港镇
成员:鲁毓琪
黄月茹
第三组
组长:况红伟
芦洲乡、锦江镇、徐家渡镇
成员:艾易龙
吴 青
第四组
组长:王卫国
蒙山乡、新界埠镇
成员:何佳军
钟珍珍
第五组
组长:叶自力
田心镇、镇渡乡、墨山乡
成员:黄 欣
刘利红
第六组
组长:陶 乐
工业园、敖山镇、上甘山林场
成员:赵炎清
曾奇芬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