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期间禁燃禁放禁烧和减少人员聚集的通告
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倡导生态文明,预防森林火灾,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的氛围,现就清明节期间禁燃禁放禁烧和减少人员聚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上高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划定的禁燃禁放禁烧区内燃放燃烧烟花爆竹、纸钱、冥币等丧葬祭祀用品。严禁在公墓、林区、小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占用城市道路违法经营出售烟花爆竹、纸钱、冥币等丧葬祭祀用品。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进行野外烧荒和焚烧秸秆等行为。三、倡导安全文明祭扫。提倡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纪念和踏青等生态低碳环保的祭扫形式寄托哀思,缅怀先祖。在限燃区内燃放燃烧丧葬祭祀用品时,要增强防火意识,待火种熄灭后再离开现场,防止引发森林火灾。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管好自己、家人和亲属,带头禁燃禁放、文明祭扫。四、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祭扫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森林防火值班。严禁以集体、宗族等形式举行聚众祭祖、聚会聚餐等活动;违反规定的,对主要负责同志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对组织者从重处分。
特此通告!
2020年4月2日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清明节禁燃禁放禁烧范围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