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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2020年2月3日,我县锦华小区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确诊)。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对锦华小区采取封闭管理。截止目前,小区内接受医学观察者已达到14天的医学观察期限,期间未发生新的病例,已达到了解除隔离的条件。经上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评估,决定依法解除封闭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2020年2月13日8:00时起,解除锦华小区封闭式硬隔离。
2.解除封闭式硬隔离后,按照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的通告》要求,锦华小区仍然实行封闭管理,小区住户仍需坚持每日早晚2次测量体温,如有异常的,必须立即到县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报锦江镇人民政府。
3.解除封闭式硬隔离后,为了保护大家不受病毒侵害,如无特殊情况请大家尽量减少外出,不串门、不聚集。确需生活物资,每户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外出时必须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在外逗留时间。
4.解除封闭式硬隔离后,锦江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防护意识和居民健康素养,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引导居民养成勤洗手、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请大家不要以任何形式传播任何非官方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保持好心态,弘扬正能量。
6.本通告自2020年2月13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上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