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通过“过筛式”核查,严格审核审批,取消不符合条件城乡低保对象。2019年度精准发放农村低保金3663.26万元、农村特困对象供养金646.13万元、城市低保金1092.73万元、城乡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305.69万元、精减退老职工救济金22.6万元、城市特困供养对象供养金41.86万元、失能护理补助金102.6万元。全年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5874.87万元,惠及象1.3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