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锦福小区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编号D336000201912310126)
环境信访案件处理情况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上高县城区东丰路盛景名苑小区旁在建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十九批,由中共上高县委、县人民政府承办,2019年12月31日收到,2020年1月3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要求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上高县城区东丰路盛景名苑小区旁在建工地实为上高县城区东丰路棚户区改造项目——锦福小区。该项目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11月23日封顶。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20年1月2日上午9时30分及晚间20点50分,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建新及质监站副站长卢凯强等赶赴现场,采取现场勘查、走访询问、查询施工记录、监理旁站记录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现场检查,该项目已封顶,昼间工人正在砌墙,夜间未有施工现象。经核实,该项目自开工一直到主体结构封顶,仅有两次是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夜间施工时限。一次是2019年5月1日至2日,项目浇筑基础底板混凝土,因浇捣方量较大,所需时间较长,从5月1日早上7点50一直施工到5月2日下午3点才结束。上高县住建局质监站于5月4日向该项目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质监[2019]改字第0504号),责令工地严格遵守法定作息时间,若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施工,必须向住建、环保部门报批并提前告知周边居民;另一次是2019年6月24日浇捣地下室顶板混凝土,因浇捣方量较大,所需时间较长,从当日早上7点30一直施工到夜间10点40才结束。项目施工方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21日向上高县住建局和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报批《夜间施工申请》,并于6月22日在小区周边张贴《安民告示》,提醒6月24日下午进行施工作业时间可能跨越凌晨12点,并将采取有效措施把影响居民休息降到最低。
六、存在问题
夜间浇捣混凝土施工会造成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休息造成一定影响。
七、处理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遵守法定作息时间,不浇捣混凝土时,除上午8点-12点,下午14点-18点外,不能生产施工(实施单位:县住建局);二是混凝土浇捣时间应控制在7点-22点,不得影响周边居民夜间休息。如遇特殊情况,需要长时间连续作业且会造成噪音污染的,应提前向住建、环保部门报批,同时告知周边居民,尽量降低施工噪音(实施单位:县住建局)。
八、问题解决情况
已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2020年1月3日在上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上高县委、县政府指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练康为该信访案件县级包案领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罗望林为整改责任人,切实履行相关职责,确保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