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市有关领导的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在全系统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视和积极参与;深刻领会省、市领导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监管、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集中开展十四大(上高无煤矿)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现就我县2019年深化安全生产十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1、全面排查隐患。督促企业全面自查,全面辨识、管控风险,今年以来,我县共辨识并有效管控各类风险点4972处,企业自查隐患8702条。同时,我县深入企业、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等处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共排查出隐患10924条(含企业自查),截至12月29日,已整改完成10802条(整改完成率98.9%)。
2、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围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狠抓隐患清零,强化监督执法,营造强劲声势,取得了新的成效。针对检查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我县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截止到目前我县已约谈企业26家,取缔关闭非法企业2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48家,实施经济处罚共计181.28万元人民币。
3、大力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在收听收看了全市“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部署视频会议后,我县立即组织召开了动员会。,县安委办印发了《上高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我县各乡镇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均已印发了“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动员会议,16个乡镇场(街道)和106家生产经营单位已制作宣传横幅240余幅。各乡镇场(街道)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对企业进行了暗访,其中陈备战局长暗访了16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截至目前,我县共约谈、通报、曝光企业16家次,责令停产、停业25家,处50家企业罚款99.26万元,行政拘留15人、追究刑事责任18人。
4、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形成“生命至上、安全生产”的氛围,以取得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开展“五个一”、“反三违”等活动,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359场,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达15614人次,同时制作新增“一图一牌三清单”127套。
5、大力创新监管模式。在做好各项应急管理基础工作的同时,我县致力于强化特色促进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一是继续推进“安全管家”会诊制,通过政府出资和引导企业出资两种方式,与7家第三方机构达成合作协议,为我县近200家企业提供各类安全服务;二是强化技术支撑,大力推动非煤露天矿山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使用。我县去年采取BT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承担部分建设资金的方式,建设了在线监控平台,该系统投入运用以来,共发现隐患10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全面启动化工陶瓷企业转型升级工作。今年,我县县委、县政府设立25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支持企业和购买专家服务,到目前为止共鼓励支持企业78.92万元;8家陶瓷企业、22家危化品企业都已全部制定转型升级方案,选择转型升级方式共计81种(1家企业选择多种升级方式)、共投入安全资金12208.9万元(其中陶瓷企业投入9702.8万元,危化品企业投入2506.1万元)。更换设备114台(套)、淘汰搬迁技改企业7家(陶瓷企业2家、危化品企业5家其中2家停产、1家搬迁入园、1家技改以产品升级换代、科技创新等方式生产中高端产品、1家转型为普通化工企业)。另有4家危化品企业已停止使用危险工艺生产,2家淘汰了危险系数较大的产品。四是强化督促引导,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我县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估活动,将评估结果与企业诚信建设、财园信贷通等工作结合起来,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地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五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实行安全生产工作否决制,在2017年度、2018年度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中,对4家单位实行了否决。同时深化考核结果运用,在干部提拔选任、聘用上,强化安全生产方面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六是借助“安全管家”会诊制和社会力量,通过聘请各领域专家集中授课、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形式,不断补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短板。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累计组织各类培训班10期,参训人员1417人次,县应急管理局组织24家非煤矿山企业160余人,开展“我对岗位安全知识知多少活动”知识抢答赛;11月13日,组织裕盛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企业从业人员响应热烈,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我县大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未严格落实“一报告双签字”要求、关键岗位人员缺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二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等侥幸心理仍然存在,部分行业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下、安全意识淡泊;三是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乡镇安监队伍变动频繁等情况未得到根本改变,难以满足改革后的应急管理各项工作需要;四是安全执法压力大,部分人不理解,认为执法过于严格会影响我县营商环境,执法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心存顾忌;五是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活动频次不高;六是信息平台等资源分散,不便于管理协调。如防汛抗旱信息系统在县水利局,森林火情监测信息系统在县林业局,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在县自然资源局。
(二)相关建议
为更好履行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特提出以下建议:
1.统一配置应急指挥车,从市级分配各县(市、区)事业编制30名(参照生态环境局政策),明确乡镇应急所定编2至3名并垂直管理。
2.出台相关招录政策、管理制度,明确应急管理津补贴政策,并制订出台具体激励细则,切实解决应急干部后顾之忧。
3.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实现统一调配。如整合各类信息平台新建视频应急调度指挥大厅,整合组建专业应急队伍等,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2020年工作计划
我县将继续参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始终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重点,持续加大力度,加强监管执法,确保安全。
1.继续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做好企业三级培训的基础上,积极采取知识竞赛、抢答赛等从业人员乐于接受的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激发一线人员的参与热情,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推动化工陶瓷企业转型升级工作和非煤矿山美丽提升行动,从技术层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同时强化风险管控,督促企业将各类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3.不断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适时推广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从高危行业企业逐步推广到工贸、人员密集场所等,提高从业人员防范意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清零,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督促企业整改;重大隐患,一律停产整改,未经复查验收坚决不得复产复工。
4.树立标杆作出示范。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树立标杆企业,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发挥典型引领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标杆示范工作的深入开展。
5.督促企业引入安全文化管理体系。开展安全文化体系建设活动,建立从管理者到员工人人关注安全,关注自身安全、关注身边人的安全、关注集体的安全,形成为追求卓越的安全生产绩效而不断努力的长效机制。
上高县安委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