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高县针对秸秆禁烧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广泛宣传发动,加强督促巡查,做到上下联动,全民参与,形成合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县范围内未发生群众性规模性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全县火点(黑斑面积)数较上年同期有明显下降。截止12月,全县共发生火点数11个,其中市级火点数1个,县级火点10个,无省级通报火点记录。主要做法是:
1、县组成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由县农机局牵头,组织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公安环食监察大队、文广新等六个单位,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对全县19个乡镇场(单位)开展禁烧工作督查。
2、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各乡镇场长和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为具体责任人,并成立巡查机构,做到了乡镇单位有巡逻队,村组有安排了专门巡查员。
3、开展了广泛的宣传,一年来全县印发《致全县农民朋友一封信》、《致企业一封信》、《致居民社区民一封信》约16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30多条,制订警示牌156个,各乡镇广播每日播放2次,并在各地开展了短信、微信、网络、敲锣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露天禁烧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建立问责和奖励机制。严格执行上高县《关于做好2019年夏季“双抢期间”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上高县秸秆禁烧工作问责处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全县共查处火点26起,批评教育写悔过书21人。其中15起为乡镇自查,10起为县级查处,1起为市督查组发现,并对3起露天焚烧面积较大,影响较大的农户进行严肃处理。。另外建立奖励机制,根据乡镇水田种植面积和单位管辖区禁烧工作要求,对全县17个乡镇场和2个重点单位制定了秸秆禁烧工作实行1至10万元五个档次的补贴标准。
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狠抓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19年全县产生秸秆46.35万吨,可收集量34.46万吨,已利用量30.67万吨,大部分秸秆用于还田,部分秸秆被收购用于食用菌基料、包装材料的原料、养殖场养牛的饲料等,其中江西圣牛米业有限公司通过碳基有机肥项目年利用5.8万吨谷壳、上高县联兴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生物燃料项目年利用秸秆1万吨、上高县漳溪养殖专业合作社利用秸秆氨化技术养牛消化利用干稻草1万吨,全县大力推进秸秆机收粉碎还田,低茬加载秸秆切碎装置的收割机共有249台,粉碎还田28.6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90%,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通过对秸秆综合利用以及秸秆禁烧进行了宣传和普及,使广大农户的环保意识显著提高,大部分秸秆得到了妥善推放和广泛利用,避免了环境污染,发展了农村循环经济,推进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