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财政补一点。安排专项建设资金1230多万元,在全县推行82个“党建+ 幸福食堂”建设,每个村办“幸福食堂”建成验收后,由县财政补助建设资金15万元。二是自主筹一点。幸福食堂运行经费以老人“自养”为主,采取自愿方式,留守老人每人每天出3元钱,五保户和贫困老人免费用餐。三是社会捐一点。鼓励本村创业老板、乡贤、党员干部等爱心人士捐款捐物,设立幸福食堂基金,主要解决幸福食堂日常运行中的燃料费用和老人自付外的不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