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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残疾人康复点亮幸福之光

2019-11-06 10:20 来源:上高县信息中心  收藏  举报

一是基本康复训练补助标准。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补助标准为15000元/人/年。重点保障对象享受6岁以内接受基本康复训练不限年限的全程救助。非重点保障对象6岁以内享受三年的基本康复训练救助。二是辅助器具适配补助标准。视力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盲杖,每人补助标准为100元;肢体残疾儿童适配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每人补助标准不超过1200元。听力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植入人工耳蜗产品为一次性补助,每人补助标准为60000元;适配助听器每人补助标准为6000元,3年内不重复补助。三是手术补助标准。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手术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0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补助标准为10000元。

供稿:县政府办 责任编辑:SN001